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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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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联合发文

一年内各地景区门票原则上不得涨价

将加强法定节假日旅游市场巡查

  据新华社电 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部委将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开展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通知强调,在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将加大旅游市场巡查力度,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即时立案、及时处理。

  通知要求,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间隔期、幅度规定的,应恢复至上调前的价格水平,或按规定重新核定、相应降低价格水平;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将门票收入用于景区正常运营以外其他开支以及门票收入超出景区正常运营需要的,应相应下调门票价格水平。

  发改委表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将开展定价成本监审,监审时,应扣除维持景区正常运营以外的其他开支,并主动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引导其适当降价。

  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应切实转变“门票创收”的思路,适当跨越门票经济的低级发展阶段,真正优化游客情景体验,深入带动发展旅游要素和关联产业,把旅游产业链做长,把旅游产业做大,从旅游经济中获取更大的整体效益,缓解景区门票涨价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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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