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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 供图 |
本报讯(记者 黄金 沈之蓥 通讯员 陈文铮 巍子) 最近两天,镇海和余姚连续有两家工厂的老板因为没钱支付工人工资,玩起了失踪,结果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刑。 余姚的刘老板办了一家不锈钢制品厂,2014年11月,面对银行收贷和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刘某抛下工人,带着一双儿女跑回了福州老家。经核实,刘某总共拖欠41名员工工资,总计达56万元。 次月,刘某筹得7万元打入了受理该劳动纠纷的余姚丈亭法庭的账户中,由于无力再支付剩余款项,他再次玩起了失踪。 今年5月,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刘某被列为网上在逃犯。朋友看到这条信息后立即告知了刘某,此时刘某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向福州市某派出所投案。 法院认为刘某以逃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刘某有自首情节,庭审中又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刘某已预交部分劳动报酬,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昨天上午,余姚法院依法对刘某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刘某继续退赔劳动报酬。 而镇海的杨老板经营的是服装厂,他拖欠公司员工20多人将近20万元工资。去年10月,接到劳动部门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后,杨某选择了逃匿,直到今年4月在河南郑州被警方抓获。 “他说是因为欠钱太多就跑了,没想到会构成犯罪,很后悔。”法官说,考虑到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且已支付所拖欠的职工劳动报酬,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杨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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