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南省赤山监狱(资料图) |
严勇杰 制图 湖南省赤山监狱的服刑人员顾某,以监区领导的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用手机“遥控”贩毒网的上家和下家,销售甲基苯胺片剂(俗称“麻果”)5000克以上,直到其他省份的缉毒民警将顾某在狱外的同伙抓获,这起案件才被曝光。 记者了解到,日前,赤山监狱三监区监区长任某、第三监区分监区长刘某、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和江某等9人,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贪污等罪名分别获刑。 “混得很开” 毒贩在狱中能喝酒打电话 去年,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贩毒案,涉及“麻果”5000克以上。 侦查过程中民警惊讶地发现,贩毒案的首犯顾某,竟然是个身处湖南省赤山监狱的服刑人员,贩卖、运输毒品的过程,都是他在监狱里用手机“遥控”社会人员实施的! 由此,顾某所处监狱的监狱领导、普通狱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贪污的种种犯罪行径浮出水面。 顾某,是个因贩卖毒品被判无期徒刑的重犯。先后在赤山监狱第七监区、第三监区、第五监区、第四监区服刑。 服刑期间,顾某“混得很开”,多名监狱干部和普通干警都明知顾某私藏、使用手机、违规使用现金、饮酒等,既不查处,也不向单位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2012年6月,时任三监区监区长的任某与顾某一起在犯人调度室喝茶。顾某提出,朋友卢某想来监狱和自己见面,请任某帮忙安排。这时,赤山监狱湖南特种电机有限公司生产部民警袁某刚好进屋。袁某平时负责审批并陪同因技术协作、生产业务关系需要进入监区的外来人员进入监狱。任某明知卢某与顾某的会见不符合规定,仍让袁某帮忙安排。 民警帮忙 毒贩与同伙在监狱里会面 民警袁某事后供述称,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他接到一个来自浙江台州的电话,一自称姓卢的男子说已经和监区长任某说好了,问明天是否可以安排进入监狱。第二天上午9点,卢某和顾某的表哥胡某来到赤山监狱找他。袁某说,他为二人办了手续,将他们带到第三监区的生产区。袁某交代,他是以“老板进来洽谈业务”的名义办的审批手续。审批表本来需要生产部的领导签字,但出于工作需要,领导签了一些空白审批表放在他那,一般只要他填写好了审批表,狱政科都会签字。 袁某承认,监区只允许与生产业务有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即使是一般会见,按照规定也只有犯人的亲属和监护人在办理会见手续后才可以在会见室会见。但监区长任某当着顾某的面,要顾某找他,他是看任某的面子,才同意的。 电话指挥 在监区领导办公室遥控贩毒 第二天,民警袁某带卢某和胡某在犯人就餐的地坪与顾某见面。见面后,顾某提出到副监区长王某的办公室喝茶。 顾某、卢某单独在王某办公室里密谈了半个多小时。顾某交代,就是在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顾某和卢某决定“里应外合”,一起贩毒。顾某在监狱内使用手机联系毒品的卖家和买家,卢某在外管理毒资。 之后,顾某被调到第四监区服刑。其间,开始从事贩毒活动。 而顾某用手机“遥控”运毒、贩毒的地点,正是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的办公室。齐某承认,自己不但知道顾某有手机,在他办公室使用手机,他本人还用顾某的手机给妻子等人打过电话,顾某也用手机给他打过电话。 顾某则交代,齐某一般一个星期才上一天班,他平时经常在齐某的办公室。他一般在齐某的办公室和保暖房联系贩毒的事情。 法院认定,顾某使用手机指挥上下线贩卖、运输“麻果”在5000克以上。顾某自己也承认,2013年12月到2014年3月,他在监狱内通过电话指挥卢某等人共贩卖“麻果”130000粒。 私藏现金 向多个监区领导送钱行贿 曾担任过第三监区分监区长、第五监区生产干事、赤山监狱医院副院长的刘某,则是顾某的“后勤委员”。 顾某服刑期间,刘某曾帮顾某保管银行卡,并从卡中取出现金违规带进监狱交给顾某使用,还违反规定帮顾某带菜、烟、衣服等违禁物品,并帮顾某交手机话费。此外,刘某还帮顾某保管银行卡,顾某在监狱内使用的现金大部分是刘某从这张卡上取出来的。 顾某的“牛”,还体现在他身为监狱内的服刑人员,竟然在监区内拿得出大量现金,在监狱内向监狱领导行贿。法院查明,2011年年底,顾某为感谢三监区监区长任某的照顾,在任某办公室以拜年的名义送给任某5000元现金。 2013年2月,为感谢第三监区分监区长刘某的照顾,顾某在第五监区0号监舍门口送给刘某现金1万元。据刘某自己交代,2013年2月,顾某调到第五监区服刑,刘某到第五监区去看望他。顾某为表示感谢,在第五监区0号监舍门口塞给他一个信封。刘某承认里面有1万元现金,这些钱部分用掉了,部分打牌输掉了。 顾某则承认,用来行贿的钱,是他从平时藏钱的暗洞里拿出来的。 顾某不但在监狱里逍遥自在,还被评为“改造质量评估年度等次为A等”。2012年9月3日,任某主持监区长办公会议,通过了顾某的减刑申请,并在“同意”栏签字。2013年2月经法院裁定,顾某的刑期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 监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罪犯减刑记录显示,监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结果是:与会干警一致同意建议对罪犯顾某提请减刑。 而实际上,赤山监狱明文规定,凡因私自使用或私藏手机受处罚的,两年内不予减刑。 根据顾某的证言,被告人任某明知其有私藏、使用手机的行为,但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任某供述称其知道顾某有私藏、使用手机,违规会见、违规使用现金等行为,不符合减刑条件。 被判缓刑 监狱干警嫌“太重” 顾某等人贩毒、运毒案被浙江警方破获后,监狱干警们随之被查。 除上述人员,第四监区副监区长江某、第四监区兼职刑罚执行干事程某、第四监区兼职教育干事段某、第四监区片警舒某、第四监区二分监区片警、监区狱政干事莫某也因玩忽职守被取保受审。 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某等9人先后获刑。记者发现,除任某被判4年半、刘某被判2年外,其他被告人2人被判缓刑,5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袁某、齐某虽然被判缓刑,但仍嫌“太重”,两人均上诉请求免予刑事处罚,但均被法院驳回。 据《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