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颖) 1995年,《宁波市民“十不”规范》发布。昨天,在“十不”规范发布20周年座谈会上,7名来自全市不同岗位的市民代表,畅谈了20年来的感受。 《宁波市民“十不”规范》包括:一、不随地吐痰;二、不乱扔垃圾;三、不损坏公物;四、不毁坏绿地;五、不乱穿马路;六、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七、不说粗话脏话;八、不乱涂乱贴;九、不乱堆乱占;十、不随地便溺。 市民代表纷纷提出,“十不”规范的内容可以去旧添新,与时俱进。比如不损坏公物,已成为市民普遍的自觉行为。相比之下,一些在现代城市中较为常见的不文明现象更需要规范。现在私家车激增,乱停放现象严重,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也多了。此外,伴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20年前“不乱扔垃圾”的规范要求似乎也变得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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