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范奕齐) 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构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将于明天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户外广告将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新规规定,电子显示装置和落地景观式以及与建筑物立面一体化改造等其他造价较高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不超过六年,一般为六年;其他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为三年;临时性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不超过三十日。设置单位必须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每年一次安全检测,并向属地城管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 新规还要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在设置过程中,不得妨碍建筑物消防、结构安全以及正常日照、采光、通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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