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文燕 随着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市民会给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不过,按照原先的规定,给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保险,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最高限额只有10万元。而最近保监会发布的《关于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则将这一限额大幅提到了总和不得超过50万元。 这一新规对宁波广大市民的保单有啥影响?今后投保时该注意点啥?昨天,记者采访了我市多家保险公司。 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提至50万元 记者注意到,按最近保监会发布的《关于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将大幅提高: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保险金死亡给付总和不得超过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给付总和不得超过50万元。 记者昨天采访注意到,这一新规已经引起甬城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关注。我市一保险公司人士介绍说,为防范道德风险,保障未成年人成长安全,保监会曾于1999年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但考虑到北京等地区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又于2002年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的身故保险金额上限提至10万元。2011年,保监会再次做出修订,对全国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统一上调为10万元。 该人士称,对未成年人实施限额投保,主要是为了防范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以伤害未成年人为目的来骗取保险金,“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子女抚养成本同步攀升,此前10万元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已远远不能满足投保人对于未成年人身后的经济补偿,调整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成为必然。” 存量保单不受影响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这一新规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那么,对于此前已经投保的保险,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怎么来确定呢? 记者昨天采访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潘云,他介绍说,根据《通知》,保险公司从明年的1月1日开始后设计的保险产品,将根据不同情况,提高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提高了,相应的保险费率也将会有所调整。但是对于存量保险产品,仍将按照之前的限额来操作。 明年新规实施后,对哪些保险产品的影响最大?他介绍,这一新规主要针对的就是意外保险。 此外,家长们在给未成年子女投保时需注意避免重复投保。富德生命人寿宁波分公司相关人士解释说,按照《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询问并记录家长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投保情况,包括本公司及其他公司参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情况。如果已达到限额,保险公司不得超额投保;尚未达到限额的,可就差额部分进行投保。也就是说,一旦超额投保,超出部分也将无法理赔。 三类保险不受限制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对未成年人给予50万元保险金额限制并非简单的“一刀切”。据《通知》内容显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这三项不受限制。 如未成年人乘坐飞机时购买的航空意外险保额不受50万元死亡保额的限制,父母购买保额较高的航意险,最高保险赔付可以超过100万元。 业内人士称,航意险或是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在理赔时可以明确认定为意外死亡,不存在道德风险一说。而且对于航意险而言,同一投保人最多也只可以买10份。这也是为什么这几类保险未成年人可以不受限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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