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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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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计罚果然“史上最严”

北仑一家企业的罚款总额是原先的10倍了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新增的按日计罚制度,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违法的时间越久,罚款将越多。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共查获按日计罚案9起。其中,处罚金额最大的一起发生在北仑,连续“按日计罚”10天,被处以85.4万元的高额罚款,而原先的处罚金额仅为8.5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新环保法第59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我市最近的一份“按日计罚”决定书在今年9月24日下达,鄞州宁锋电镀厂被处以21天的“按日计罚”。据介绍,今年5月26日,市环保局对该厂的废水标排口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发现排放的废水中总铬、总镍、化学需氧量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且超标废水排入奉化江。6月2日,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6月23日,该企业违法超标排放污水的行为依然没有得到纠正。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从6月3日至23日,对该企业处以21天的连续按日计罚。记者看到,原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金额为1574元,而经过21天的按日计罚累计,处罚金额上升至了3.3万元。7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废水采样,发现废水已达标排放。

  另外一起案例是,今年8月24日,北仑区江南电镀厂被处10天的“按日计罚”处罚。虽然,这家企业的连续“按日计罚”天数比鄞州宁锋电镀厂短,但是罚款总额却是我市自今年开始实施“按日计罚”以来最大的一笔。原先的处罚金额85420元,经过按日计罚,处罚金额达到了854000元。

  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市共实施按日计罚案例9例,罚金总额为169.46万元,这9家企业均因废水超标排放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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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