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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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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的魅力

  □路来森

  

  重读,顾名思义:重复阅读。

  中国人,欣赏“好书不厌百回读”,所以说,重读的第一要务,是学会选择。并不是所有的书都值得重读,其前提,必须是“好书”。那么,何为好书?真是难说。但总还是有些基本标准的,比如,从个性阅读的角度来说,必定是你自己喜欢的书;从价值观念的角度来说,好书,必定是能够启人心智、赠人智慧、给人以正能量的书。

  与之相对,那些内容低俗、快餐式的书籍,就不必重读,甚至大可不读。

  阿根廷著名作家博尔赫斯,在接受采访时,反复强调,他一生读书不多(当然是谦虚了),一生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堂吉诃德》,以及斯蒂文森、吉卜林等作家的作品。但他却不断重复这样的观念:“我一生读的书不很多,大部分时间都在重读”,“我更喜欢重读”。他又说:“我们要在书本上多下功夫。我总是设法阅读一遍之后,再读第二遍。”

  当然,博尔赫斯的“重读”,有着他的独特的观念认识:他有着强烈的“过去”情结,他迷恋历史,换句话说,他重读的作品,大多是“经典”。他是在重读甚至反复阅读中,理解、发现“经典”的意义。

  这,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有借鉴意义的。

  我读书,向来有一个习惯:必得连续读两遍。第一遍读完了,就接着读第二遍。

  这根源于我的读书认识。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拿到一本新书后,总会有着强烈的“阅读欲”———急于将书读完,了解书的内容。受这种“阅读欲”的驱使,第一遍阅读,往往读得快,读得粗糙。所以说,紧跟上第二遍阅读,就很有必要了。

  第二遍阅读,就要“慢”下来,以一种“欣赏”的心态进行。

  若然阅读的是一本小说,第二遍阅读,我常常是在初读的基础上,进一步欣赏小说的细节、表现手法、形象意义,乃至于作者语言描述形成的情境氛围。《百年孤独》,是一本众人皆知的名著,可当与人谈起时,许多人的表达是“读不懂”。“不懂”,大概是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书中人物的名字偏长,关系繁琐;二是作者所采用的“魔幻手法”。我在第二遍阅读时,就将人物列成一个表格,如此,便一目了然了。“魔幻手法”,就是作者的一种表述方式,作者让死人存活、说话,让活人无故“升天”。其实,这是作者企图打通“过去与现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某种关系,以实现抵达主题的目的。因此,第二遍读完《百年孤独》后,我的最深刻的感受就是两个字:“黏稠”———语言表达的绵密,情景氛围的黏稠。如果是阅读一本散文书籍,第二遍阅读,我更注重作者的语言表达。我始终认为:散文,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在阅读中,欣赏作者表达的语气,作者对某些词语的运用,以及作者是如何以自己特有的语言风格,形成自己的散文风格的。

  当然,在第二遍阅读中,必要的摘录,甚至于写下一些简短的感想,都是必要的,也是有好处的。

  那么,重读的魅力,究竟何在?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重读,不仅仅是一种“温故”,而是一种深入,一种拓展,一种在此基础上的“知新”。你会理解更透彻,你会印象更深刻。于我而然,似乎更享受“重读”中,那个“咀嚼品味”、“含英咀华”的过程,深入到一本书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语言点、每一种情景氛围。一切,都像芬芳的花儿,缓缓绽放,既有视觉上的美艳,又有嗅觉上的馨香。

  每有心得产生,便霍然而起,生踌躇满志之感。那种读书人特有的享受,弥漫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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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