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边城雨 周科娜 通讯员 刘欣 昨天,宁波市物价部门发布关于召开宁波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将在本月19日,正式举行价格听证会。 据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原则和要求,这次听证会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经营成本和省内外同类型城市居民气价水平,结合市区居民不同用气需求,初步拟定两套听证方案。 本次听证会有两套方案 记者从市兴光燃气公司了解到,本次听证有两套方案(见下表),根据2014年宁波市区居民用户用气量数据分析,方案一各档气量对应的用户覆盖率分别达到88.6%、95.5%、100%;方案二分别达到92.3%、98.3%、100%。当上游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幅度累计达到或超过0.10元/立方米时,下游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可按联动计算公式作同向调整。 方案一 方案二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户年用气量 (立方米) 264 及以下 260-360 (含) 360 以上 300 及以下 300-504 (含) 504 以上 价格 (元/立方米) 2.90 3.50 4.50 3.00 3.50 4.50 九成居民可享受基础用量 兴光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在价格区别上,各阶梯气价比为1:1.2:1.5。宁波市为保障部分人数更多的家庭和避免因抄表时间导致气价临界引起用户纠纷等因素,将保证90%左右的居民可享受到阶梯一的基础用量。 同时,今后将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作相应同向调整。 引导居民合理用气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意见》,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 从宁波市的角度来看,实行阶梯气价政策,能够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的前提下,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以阶梯的方式适当提高价格,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兴光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自2006年天然气进入宁波,我市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已先后上调了5次,而销售价格近10年未调整,一直维持在2.80元/立方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因此宁波市也将在年底前完成调价听证。宁波的听证方案与省内外同类型城市相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与在省内已接通管道天然气且建立或正在建立阶梯气价的城市相比,处于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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