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林志玲就卷入卖淫饭局一事发出律师声明。该声明称,林志玲对自己的道德标准有近乎洁癖的要求,绝对不可能涉及卖淫。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台湾跨境卖淫案”中嫌疑人戴君仪私下曾夸口自己为刚出道的林志玲接过饭局。昨天台湾八卦杂志《壹周刊》又爆出所谓的以戴君仪为首的卖淫集团“花名册”,并称其中知名度最高的首推“女星L姐,模特儿出身,后来跨足电影、广告,在华人世界享有超高的知名度,形象非常好”,直接影射林志玲。 继林志玲的经纪人否认称此言论纯属子虚乌有后,5日凌晨林志玲本人发微博怒斥该不实报道:“在道德标准这件事上,我有近乎洁癖的要求,品格是我深深坚持的。子虚乌有影射报道,媒体捕风捉影,无的放矢的猜测,都是对人格的严重打击与伤害。” 随后,5日上午,林志玲发出律师声明。声明中说,林志玲不仅从来没有,也绝对不可能涉及任何买淫行为,且根本不认识戴君仪。而林志玲昨天在出席台北某知名百货公司开幕仪式时再度被问及此事,她对此愤怒否认,强调完全不认识该集团的任何一个人,一向轻声细语笑对媒体的她严肃地说:“我真的生气了!” 面对媒体的追问,林志玲说到最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眼眶带泪,嘴角颤抖。她说自己一直跟媒体保持着良好互动,但不知道为何还是有人要这样捕风捉影地报道,她不排除要寻求法律途径为自己正名。 10月底,因遭美国在台协会检举涉及跨境卖淫集团案,台湾警方开始调查以戴君仪为主的卖淫集团。经初查,该卖淫集团下有近百人,不乏知名小模及饭局妹,价码从50万到数百万新台币不等。之后台媒就开始不断猜测“花名册”,多位女艺人被卷入其中,许多女星为自证清白不惜发下毒誓,比如选美出身的台湾女星李妍瑾,她在记者会上情绪激动几欲落泪,发狠称:“如果我卖,我全家死光光!”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