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购入食用油后,自己按比例调制;为了油好卖,在普通调和油的外包装上,贴上了“橄榄油“的标签;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后发现,一桶油中,橄榄油的含量仅为1%。最近,奉化一粮油公司因为虚假标识橄榄油被罚款4.1万元。 近日,奉化城东市场监管所对辖区一粮油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粮油公司在销售自己调制的食用油。该食用油叫“橄榄油”,由粮油公司购入大豆油、菜籽油、葵花油及橄榄油后,按比例进行调配,还配上了橄榄图形。而查阅调和油的标签配料表,却找不到相应比例。 为此,奉化城东市场监管所将食用油采样后,交给相关检验部门进行实验室油品比例分析。检验结果表明,食用品中的大豆油、菜籽油、橄榄油的比例,分别为大豆油97%、菜籽油2%、橄榄油1%。 奉化城东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调配比例,该调和油标签的配料表中橄榄油应处于第三顺位,不是主要配料,因此不能称为橄榄油,但该公司却在产品名称中标注“橄榄调和油”,标签中不但未标示橄榄油的添加量,反而突出“橄榄”两字,甚至还配上了橄榄图形,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这样的调和油,在该公司的仓库内共发现了157箱,每箱数量为4-6瓶,好在及时发现,这批食用油尚没有出售记录。市场监管局部门依法没收涉案食用油,并对该粮油公司处以4.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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