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峰 陈建斌,一个众所周知的电视剧演员,也是一个靠演技不靠脸的演员。演而优则导,这已经是一条定律了,就像饕餮客也必得有几把斧,捣鼓出几样拿手菜一样。从《乔家大院》、《新三国演义》到《甄嬛传》,无数的积累终于在无意中读到作家胡学文的小说《奔跑的月光》后,陈建斌心底那个做了27年的导演梦被激活了。 勺子,在陈建斌的老家新疆,方言里是傻子的意思。傻子不请自到,这让原本就生活在困境中的拉条子夫妇更加混乱不堪。拉条子尝试着甩掉这个尾巴,去找村主任、找杨警官、找大头哥,都因心底的善良让行动一次次失败,最后认命般地接受了傻子的存在。有一天傻子被所谓的家人领走后,拉条子一家陷入了一波又一波被人上门冒领的麻烦中。不得已的拉条子又开始找人证明自己不是人贩子,夫妇俩心底的善良又一次被他人利用,没钱的他们借了高利给了上门要人的“傻子兄弟”,以表示他们弄丢傻子的内疚。到最后,拉条子找到见多识广的大头哥,他只是想弄明白一个道理:傻子有什么用呢,为什么还有人来冒领? 拉条子和勺子及大头哥的相遇引发的一系列事件,似乎是现实社会里善与恶冲突的衍生。电影有很浓的人文色彩,有对道德的思考,还有对人的关怀。电影中拉条子睡在傻子曾睡过的羊圈里,梦见自己变成了傻子,自己跟自己在撕扯打斗,呈现出荒诞感十足的愤懑和荒凉。最后,拉条子追问无果,戴上了傻子留下的旧帽子,悲凉的喜感呼之欲出,他成了孩子眼中的“勺子”,也成了一些成人眼中的“勺子”。 胡学文是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小说屡被导演看中,如《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等,是一位出色的现实主义作家。不得不说,因为原著的精彩,给电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陈建斌添加的个人主义人文情怀让电影显得既更荒诞也更温暖更现实。小说讲的是事,电影表演的是人。电影里的人物形像饱满而生动,一举手一投足一开口就是戏。陈建斌饰演的拉条子,那种小人物的懦弱、无奈、执着通过语言、眼神、行动精准地表现出来。王学兵饰演的大头哥虽然没露正脸,但他通过语言建立了自己半邪半匪的形象,这无疑是王学兵最好的表演,摒弃了《将爱情进行到底》或《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板着脸的酷哥形象。陈建斌的妻子蒋勤勤饰演的金枝子,一口道地的方言,裹上头巾,乍一看还真以为就是那旮旯的媳妇。还有那杂货铺老板娘,系着围裙,套着袖套,一口一粒瓜子壳飞到地上,分不清这是表演还是生活。 原著中的故事背景是在河北乡下,电影把故事搬到了甘肃农村,主角的身份从农民变成了放羊倌,名字由“宋河”改成“拉条子”,宋河的妻子由“黄花”改成“金枝子”,乡土气息十足,人物也变得更灵活。拉条子的儿子最终减刑了,忍无可忍的大头哥把五万元钱还给了拉条子,这两个情节在原著中是没有的,陈建斌在增强讽刺感和戏剧性的同时,给出了比小说更温暖的结局。 原著的语言叙述很精炼,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特别大,电影就是要把这想象的空间填满。比如拉条子每次拦截到大头哥,坐进大头哥的越野车里,车载音响放的都是聒噪的市井流行歌曲,很贴合大头哥的身份。电影还给拉条子家里设置了一只穿了衣服的小羊,这些细节都给电影加了分。 别人笑他太疯癫,他笑世人看不穿。正是这样一个天问式的寓言,把现实中的某些无奈悲哀放到最大。电影在寻傻子,在拉条子、大头哥、村主任等各色人物中,到底谁才是傻子?荒诞与真实融为一体,人不傻,只是人会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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