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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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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8日起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届时市民可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手续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周张琪 庄芬芬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12月28日本市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房产证和土地证将二证合一,我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将颁出。28日起,原本分散在海曙段塘、江北洪塘、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解放南路房产中心等处的国有土地、房屋登记窗口,将统一合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今后,江东、海曙、江北及高新区四区的市民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证,那里将提供一站式服务。

  28日起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

  在本月22日之前,中心城区原有的海曙段塘、解放南路房产中心等6个办事窗口继续受理国有土地、房屋登记业务。要注意的是,明年1月4日之前仍到原办事地点领证,之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而12月23日至25日,上述6处办事窗口将暂停受理各类土地、房屋登记。

  “简单地说,22日前,市民哪里送资料,就哪里领证件,领的还是原来的土地证和房产证。28日起,市民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手续,领取的是新证件,即不动产权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樊献鹏介绍说。他还提到,原已预受理但缺契税等材料的办件,须在12月22日前提供补件材料,逾期未补件的须在12月28日之后按不动产登记要求重新受理、办理。

  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用

  据介绍,为切实减轻市民负担,有房屋的将按办理房产证标准收费,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用;无房屋的按土地登记标准收费。此外,档案查询不收费。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明》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证有唯一“身份证号”

  据介绍,和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相比,不动产权证采用的是印钞技术,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发。每个不动产权利证书,都有一个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这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的“身份证号”。

  根据规定,三类主体可以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查询的范围有所不同。除了自己可以查之外,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此外,有关国家机关可以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推出办证便民措施

  届时,市行政服务中心将设立两个咨询台,多名工作人员专门指导市民填写申请资料。据介绍,预计在春节后,市民登录市国土局网站和官方微信,即可进行网上预约申请,预约申请每天开放50个名额。此外,每周五还将针对部分人群推出上门服务。年满80岁的市民,如果因病、残等原因造成不方便出门,但语言表达清晰且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提交申请并获批后,可享受上门服务。

  余姚、慈溪等5县(市)和鄞州、北仑、镇海、东钱湖、保税区、大榭、杭州湾新区等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由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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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