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看华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个月内多座地标性建筑“倒下”

建筑“早夭”每年浪费超4000亿元

  面临被拆除的天津“水岸银座”楼盘。

  天津本地媒体近日曝出,“名门广场”和“水岸银座”两个问题楼盘将会被拆除,涉及业主超过万户;仅仅一个月前,西安市一座1999年封顶的118米高楼被爆破拆除,成为“中国第一拆”;几乎同时,郑州一座2010年建成的天桥,因与当地地铁工程存在矛盾,被整体拆卸。短短两个月内,就有3起成本巨大的地标性建筑“倒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浪费就超4000亿元。“拆了建、建了拆”的闹剧为何一再上演?

  九成短命建筑系“不合理拆除”

  “短命建筑”在各地并不鲜见。云南河口斥资2.7亿元建设的“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在建成3年后,花费3亿元拆除;建设投入约8亿元、曾是亚洲最大室内足球场的沈阳绿岛足球场,在使用不到10年后因“使用率不高”被爆破拆除……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年至100年。然而,不少建筑寿命与之相差不少。

  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估测,“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拆除的建筑面积约为4.6亿平方米,按每平方米成本1000元计算,每年因过早拆除房屋导致的浪费就达4600亿元。而该研究院对2001年至2010年公开报道的54处过早拆除建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不合理拆除的竟高达90%。不合理拆除中,因商业利益、形象政绩等原因严重不合理拆除的占55%。

  位于武汉的首义体育培训中心综合训练馆,投用仅10年就被拆除,理由是该馆位于将动工的辛亥革命博物馆和纪念碑之间,不得不为耗资200亿元打造的“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计划”而“献身”。

  2007年,设计寿命50年的浙江大学湖滨校区主教学楼仅使用13年就被拆除,其置换出的土地以24.6亿元天价出让用于商业开发;有的城市为了尽快通过拆迁置换土地并开发,甚至将一些2000年左右建成的商品房小区列为“棚户区”以方便拆迁。

  专家认为对短命工程应追责

  接二连三的“短命建筑”究竟该怎么管?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遏制权力和利益冲动,关键要扎好制度的篱笆,让城市规划建设回归专业和理性,保障决策程序公开透明,不能让“拍脑袋”决策的人有恃无恐。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撰文说,建筑工程领域一直是我国腐败问题高发的重灾区之一。避免大量“短命建筑”出现,城市建设更应该注重有效性和长期性。有专家建议,应为城市制定15年以上的发展方案,强化城市总规法定地位,严格落实执行。

  此外,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指出,如果相关责任人不会因“楼倒”而“倒”,那么制度、规划在行政权力面前往往就成了“一纸空文”。潘强建议,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健全建筑拆除法定程序及审批、监督机制,实施城市重大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和拆除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的损失和浪费一追到底,才能让权力不再“任性”。新华社电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