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江健) 男子三年四次酒驾,最近一次竟然在上次酒驾取保候审期间。近日,当事男子曹某被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我们问得最多的就是‘你究竟是怎么想的?’醉驾这事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能说当事人太不自律了。”承办案子的检察官说。 12月11日凌晨,交警部门在江东区113解放军医院附近设卡检查,驾驶员曹某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醉驾不罕见,而让警方吃惊的是,这是26岁的曹某三年内第四次醉驾。 曹某2012年取得驾照,第二年就因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且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014年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曹某又再次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 2015年9月6日凌晨,曹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在江东区桑田路一家大排档吃夜宵,喝完酒后居然开车送朋友回家。结果经过中兴立交桥时被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这次曹某被警方处以七天刑事拘留,期满后被取保候审。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曹某又一次醉驾被查获。面对屡教不改的曹某,承办案子的检察官也觉得不可思议,“我们问得最多的就是‘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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