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通讯员 余明霞) 记者昨日获悉,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宁波市《关于中、轻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区公共交通工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开始实施。 根据这一新政,我市中、轻度残疾人,均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持《残疾人证》到市六区IC卡营业网点(除黄鹂、体育馆网点外)办理标有免费乘车标志的电子乘车卡(以下简称IC卡),凭IC卡免费乘车。 据了解,我市自2011年11月起,就已开始实施《关于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意见》,对持《残疾人证》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实行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的优待政策。随着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的相继开通,轨道交通也实施了免费政策。 但一直以来,残疾等级为三、四级中、轻度残疾人享受不到上述优惠政策。为鼓励更多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让残疾人群体共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便利,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优惠政策扩大到三、四级的中、轻度的残疾人群体。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新的《实施意见》明确,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轻度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线路和轨道交通线路,加上2011年11月实施的重度残疾人政策合起来就可以覆盖我市全部持证残疾人群体”。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由于中、轻度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是地方性保障政策,因此仅适用本市户籍的中、轻度残疾人。” 据记者调查,截至年底,全大市有持证残疾人15.8万人,除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持残疾证的70岁以上老人外,本次免费乘车政策新覆盖的持证残疾人群体约7.8万余人。 关于免费乘车范围,中、轻度残疾人免费乘车范围包括市区全部公共汽车线路和轨道交通线路,与现有重度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保持一致。考虑到各县(市)差异性,中、轻度残疾人乘坐县(市)公共汽车的具体范围由属地政府参照施行。 乘车办卡流程及注意事项 我市凡需享受免费乘坐优惠政策的中、轻度残疾人,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持有《残疾人证》到市六区各IC卡营业网点(除黄鹂、体育馆网点外),办理标有免费乘车标志的电子乘车卡(以下简称IC卡),凭IC卡免费乘车。IC卡仅限本人使用。 中、轻度残疾人首次办理IC卡免费,遗失补办费用由本人承担。中、轻度残疾人免费乘车的IC卡由宁波市甬城通智能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C卡公司)统一制作和发放,每年年审一次。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及乘车安全,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人办理IC卡、年审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最好有专人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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