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胡章 王佩佩) 本报去年11月25日、今年1月7日连续报道的《运泥船边行驶边偷排淤泥倒入姚江1500多立方米》一事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在本报的报道上批示:“类似不守信用的企业除依法处理外,应进入‘黑名单’,严重者应逐出宁波市场,并加大宣传,发挥警示作用。” 昨天上午,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水利部门已按照刘奇书记的批示要求,及时在信用宁波网上对当事人的违法信息予以通报,并纳入宁波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数据库;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告;将相关信息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江河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将召集沿江各区(市)三江管理单位,对此案进行专题通报,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强对渣土泥浆的日常执法监管。同时将召集有关部门,研讨预防和严厉打击渣土泥浆偷排入江的有效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市水政监察支队和市三江河道管理局多次联合开展渣土泥浆夜间突击执法,并研究制定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执法监管措施。目前,水利部门已在沿江3个泥浆中转码头安装泥浆池水位监控系统,并以江北豪城码头为试点,整合码头视频监控与运输船上的动态倾废仪,引入第三方监理进行三江水域内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下一步,水利部门将继续会同沿江各地,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打击渣土泥浆偷排入江的违法行为。 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属地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陆上清运手续办理工作。接下来,城管部门将建立完善市、区上下联动,区、区相互配合,部门横向协作的管控模式,开展建筑渣土(泥浆)违规清运查处工作,特别针对建筑渣土(泥浆)偷排入河、入江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水利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另据介绍,城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应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监管平台,采用GPS等监管设备实时掌握车辆轨迹信息,实现渣土(泥浆)产生点、运输车辆、中转码头、消纳点以及途中运输全程智能监管,对违规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运输车辆等实施记分考核,强化过程管理,有效提升日常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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