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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心城区限制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区域示意图 |
爆竹声声辞旧岁,合家欢乐迎新春。随着春节脚步的临近,我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即将迎来集中燃放期。今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2016年2月6日至2月2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共18天,可燃放天数与去年相同。限放区域通过前两年的努力,范围已基本涵盖整个宁波城市建成区。 为保护环境,减少由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隐患。最近,市文明办、市安监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实际行动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使宁波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十部门倡议,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头过清新、清洁、清廉年;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请市民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明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等。同时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倡议发起单位为,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直机关党工委、宁波市综治办、宁波市安监局、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总工会、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烟花爆竹作为一种传统喜庆商品,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尤其在春节都会燃放烟花爆竹表示庆贺,但是烟花爆竹又是一种易燃易爆物品,如果燃放不当,极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残事故。因此,为了避免和减少事故,必须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安全管理。 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将烟花爆竹分级分类为A﹑B﹑C﹑D四级,9类。下面分类说明烟花爆竹燃放知识。 1.主要提示 A.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 B.严禁在繁华街道,影剧院,体育馆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靠近重点文物,古建筑,山林,高压线,厂房,油库和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地方等燃放。 C.燃放烟花爆竹应完全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 2.综合注意事项 A.燃放时要先详细看懂燃放说明,按照说明燃放。 B.燃放时一定要选择室外空旷的环境,而不得在室内(走廊过道等)更不能对人,对物燃放,没有注明的不能手持燃放,筒口向上放在坚硬平整的地面上燃放。 C.燃放人必须是有正常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严格禁止12岁以下儿童单独燃放,儿童必须在大人的指导下燃放。 D.观赏烟花爆竹的观众,其观赏距离,视其分级情况,最少不能少于15米。C级烟花应在20米,B级在50米以上,必须保持安全距离观赏。 E.当燃放的烟花出现熄火现象,燃放失败时,不要伸头察看,禁止再次点燃引线。 F.点引线时要注意身体任何部位,必须离开筒口侧身点燃引线,并迅速离开到安全距离观赏。 G.除个别手持安全喷火烟花外,其它品种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手持燃放。 3.分类产品的燃放要点 A.燃放喷花类、礼花类与组合烟花时,将其稳固的竖立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筒口向上,点燃引线后,立即离开到安全的距离观赏。 B.燃放吐珠类烟花时,最好用两块砖或其他坚硬沉重之物,将其夹紧与地面成70-80度角固定好燃放。若确需手持燃放,应用食指,中指,拇指,三指掐住花筒尾部,底部避免朝向手心,点火后伸直手臂,火口朝天尾部朝地。对天空发射,严禁对人对物发射,严禁射向房屋和阳台。 C.燃放升空类烟花时,应成75度角松松的插入木槽、钢管或酒瓶中,并远离人群与易燃物,不要拿在手上,点燃引线迅速离开。这类产品,能高速远距离运行。错误的使用将导致人身损伤或火灾。 D.燃放地面旋转及旋转升空类烟花,要注意周围环境,并选择放在平滑的地面上,点燃引线,退到安全距离观赏。 E.燃放手提吊蓝烟花时,应用小竹竿吊住线头,点燃后手臂伸直,切勿靠近身体。 F.燃放钉挂转轮烟花时,应先取出铁钉,将烟花钉牢在墙上或木版、木柱上,用手拨动烟花待其能旋转自如即可点燃引线,退到安全距离观赏。 G.鞭炮应在室外空旷的地方吊挂燃放,不要拿在手中燃放,双响二踢腿要直立于地面,不要横放在地上,禁止生产和燃放超药量的鞭炮、土地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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