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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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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抽检教育培训机构

重点查处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本报讯(记者 徐叶 通讯员 陆灵刚) 昨天,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突击随机抽检,主要检查是否有在职教师在教育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

  1月30日起,我市中小学正式放假。此次寒假休息时间比较长,而下个学期又比较短,一些学生家长在寒假期间给孩子“加油”的想法比较迫切。而假期通常是有偿补课的高峰时期。据了解,学生补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请家教在家补课,另一种是通过培训机构补课。

  昨日市教育局抽检了三家教育培训机构,均有办学许可证。经进一步检查,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未对上课教师的各类证件做好备案等。其中一家培训机构,可能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教育部门表示,若经调查核对证实为在职教师,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据了解,2014年1月,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教师(包括民办教师)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属于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为了坚决防止有偿补课问题反弹,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省教育厅就寒假期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发出通知。其中,重申了教育部六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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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