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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勇杰 绘 |
□记者 吴震宁 年前交房的时候刚付过一笔新房装修垃圾清运费,年后准备进场装修了,却被要求再交一笔清运费,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昨天,鄞州区邱隘的市民张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心烦的事,她怀疑物业在重复收费。记者昨日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 业主反映 进场装修被拦在门外 张女士的新居在邱隘的明湖花苑三期,去年12月中旬,在交了第一年的物业费、新房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之后,她欢欢喜喜地拿到了新房的钥匙。昨天,她找的装修公司就准备进场装修了,但是,装修师傅刚走到小区大门口,就被小区物业给拦了下来。 “装修工人要进场,物业不让进,说得我亲自去签一份新房装修协议。”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只好自己跑了一趟。没想到,在她签完了这份有七八页纸的格式合同之后,物业突然又提出让她交一笔400多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 “我的新房一共100多平方米,在年前交房时,我就已经交过一笔每平方米3元钱,总计300多元的垃圾清运费,而且当时的收据上也是写得明明白白的,现在居然又要我交400多元的垃圾清运费,这钱不是重复收费吗?”张女士说,昨天,她跟物业就此争执不下,就只好让装修师傅先回去了。 物业回应 只是代收装修垃圾超量费用 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是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吴守文经过了解后表示,这其中不仅涉及装修垃圾清运的定价问题,还涉及了装修垃圾的容量问题。 吴守文告诉记者:“去年该小区交付时,需要装修的业主,确实都被要求提前交了一笔垃圾清运费,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是按照每平方米3元来收取的。这笔费用,指的是一般家庭普通装修时,水电工在地面、墙面开槽,木工、泥工在施工时产生的数量有限的装修垃圾。但比如业主在装修时,需要大动干戈地拆一整堵墙之类的话,那就会产生大量额外的装修垃圾,这样的话就需要交这笔按照市场价每平方米4元钱的垃圾清运费。” 而且,据吴守文介绍,按照鄞州区物价局的规定,从今年开始,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贯彻落实<浙江省定价目录>相关工作的通知》(浙价〔2015〕174号)规定,鄞州区已经放开了建筑装潢垃圾清运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我们物业公司指的市场价,是指我们找到有装修垃圾清运资格的公司,由他们负责清运到指定填埋场地的费用,我们额外收取的每平方米4元钱的收费其实也只是代业主收取并支付的,物业公司根本不会从中牟利。”吴守文表示,相反,按照以往的经验,由于不少业主在新房装修时产生的装修垃圾量实在是太多,物业公司在垃圾清运这项上往往都是要贴钱的。 “所以,无论从环保,还是从物业的角度出发,我更希望业主能够尽量减少装修垃圾的产生。在普通装修的范围内,我们物业就是亏钱,也会把业主新房装修时所产生的垃圾都及时地清理掉。但对于大幅度改变新房格局,会产生大量装修垃圾的业主,我们更希望他们能自行清理掉这部分额外的装修垃圾,物业也不会再找他们收取每平方米4元钱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不过,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我们一定会监督这些业主对自己装修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吴守文最后说,如果产生的装修垃圾有限,或者愿意自行清理额外产生的装修垃圾,那到时候物业是会把这笔每平方米4元的额外清运费退给张女士的。 律师说法 业主、物业可以约定得更具体 张女士质疑物业重复收费,吴守文也觉得物业很吃亏,这究竟如何是好?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慧杰律师,他觉得,在垃圾清运的收费问题上,既然已经实行市场定价了,那么业主和物业在收费之前,不妨先把收费的内容约定得更具体。 “从张女士这个个案来看,在交房时她交的这笔300多元的清运费,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明确告诉她能够清运多少装修垃圾。”刘慧杰律师表示,“一车垃圾、两车垃圾,如果有规定的就按照规定来,没有规定的,可以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比如物业公司给出的家庭普通装修,不涉及大面积的拆墙等所产生的装修垃圾,这个概念虽然有点笼统,但总体来说还是相对明确的。业主认为自己的装修垃圾就在这个量以内的,那就没必要再额外交钱了。” 刘慧杰律师还建议,如果有的业主觉得自己确实在装修时会产出大量额外的装修垃圾的,那也不妨在事先与物业约定好,物业在收每平方米4元钱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之后,就必须把该业主产生的装修垃圾全部及时清运掉,而不能再附加其他费用了。“如果觉得物业提供的收费价格贵了,业主不妨按照物业的建议,自行清理,并接受物业的监督,做到及时清运、不妨碍其他业主的权益。这样我个人觉得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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