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洪书 一个女生躺在地上,哭天喊地,声嘶力竭,不用问,我知道又是一个因为失恋要死要活的。我走过去,把她从冰冷的水泥地上抱起来坐着,她满嘴的酒气直往我的脸上冲,我想让她站起来,却无能为力。她的同学对我说:别管她,她都闹了几次了。最后,是她的几个同学把她像拖牲口一样拖回宿舍,我叮嘱她的同学们,就让她哭吧,只是六楼有点高,一定要看住她,当心她情绪过激往下跳。 就在这同一天,我的同事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深夜时一名女生还躺在公寓外面的地上寻死觅活,见一名保安走了过来,女生就跟保安求情,请求保安用车把她送到男朋友家里去。同事找到那个男生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始终没接。 前些日看到一个新闻,一女子因为感情问题把两个亲生的孩子一一从高楼上推下去,然后自己也跳了,那场景惨不忍睹,有很多人评论说,一个女人这样做,那是有多么绝望啊!那个负心的男人是多么伤透了女人的心啊! 可是,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不同情这悲剧里的主角,而是更多地同情那个躲着不敢露面的人,那个被爱捆绑、强迫、无奈着的负心人。 爱情是最神奇的东西,当你爱了,没有什么理由,想要不爱都难,而当你不爱时,也不需要什么理由,说不出个所以然,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可是,世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当你不小心爱过了一个人,对方却不再放过你,他不断地向你索取爱,强迫你永远爱他,并要求你对他好,如果你做不到,他真的会选择去死,或是让你死,而如果是他死了,你这一辈子都得在愧疚和恐惧的阴影中度过了,这是一种何其残忍的爱啊! 人的一生是一个成长的过程,爱情这东西也在不断地成长着,走在人生路上,我们难免有动情的时候,可谁又能保证,爱了,就一辈子都爱着不会改变呢?爱与不爱其实都没有错,可是如果因为爱过,便失去了永远的自由,无论怎样都要对那个爱过的人一生负责,哪怕是她让你厌恶了,也不能抛弃、不能离开、不能使其不快乐。如果是这样,爱就比洪水猛兽还要可怕了,那样的爱,是违背人性的,也是不道德的;如果只能那样爱,谁人还敢有爱? 从前有个同事告诉我,她的老公吃喝嫖赌样样都来,还经常打她,我也经常见她身上有伤,可是,如果她提离婚,男人就会去杀她的家人。看到她时我就想,人生可以失去金钱,可以一无所有,可是不能失去自由,这样的日子,可比坐牢还要痛苦啊! 如果爱是过度自私的,那样的爱,还是不要也罢。没有爱或失去爱都不可怕,可怕的是爱过的人不再放过你,剥夺了你的自由。真正高尚的爱情,是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更加尊重你的选择,即使我痛苦,也要成全你,放过你,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配获得最最珍贵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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