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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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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来奔驰车帮朋友迎亲

不料遇台风损失十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巍子) 男子借来豪车帮朋友迎亲,没想到遇到台风天,开一趟下来,车子进水,他只得维修,垫付了修车费。事后,男子向豪车主人讨要理赔款,遭到拒绝。近日,镇海法院审理了这么一件案子。  

  曹先生好友结婚,为给对方撑面子,他经朋友介绍,借了辆奔驰轿车去迎亲。不巧的是,结婚当天,恰逢台风登陆,等接亲回来,曹先生发现车辆进水、仪表盘异常。他把车开去4S店检修,垫付了维修费近20万元。车辆修好后经保险公司理赔,奔驰车主拿到理赔款13万元。

  曹先生认为,奔驰车主拿到的这13万理赔款应返还给他,自己仅应承担7万元的维修费;而奔驰车主认为,轿车是借给朋友的,与曹先生无关,维修费和理赔款也与曹先生无关。况且车辆维修,也造成了价值的贬损,这理赔款该是自己的。为了要回理赔款,曹先生将车主起诉至法院。

  镇海法院经向证人询问,并向4S店调取相关证据后认为,曹先生和奔驰车主经由第三人介绍借用轿车,二人存在借用合同关系。车辆借用期间,曹先生明知是台风天气,还驾驶车辆造成车辆损失,应承担过错责任。但是,曹先生已经主动承担了维修责任并垫付了全额维修费,在此情况下奔驰车主又额外获得了大额的理赔款,有失公平。

  综合考虑轿车的购买时间、购车价格,以及事故发生时已经行驶里程10万多公里,法院认为,车主应返还部分维修费给曹先生。由于曹先生系无偿借用车辆,维修后虽足以使车辆正常使用,但已经造成价值的贬损,法院裁定车主向借车的曹先生返还维修费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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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