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 沈阳市政府网日前发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给予他们契税全额补贴政策。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3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沈阳市为了化解商品房库存压力,真的是蛮拼的!表面上看,这样的激励政策可以减少商品房库存压力,也可以为在校生和新毕业生购房减负。但是政府出台政策激励买房要依法进行,不能违背社会公平,演变成超国民待遇。 从本质上讲,财政资金应该为公共事务服务,为广大纳税人办事。政府拿财政资金补贴在校生和新毕业生买房,对其他购房人并不公平,对不买房或买不起房的人造成歧视。有钱人以在校和新毕业子女的名义买房,享受减免契税和获取补贴的优惠待遇,其他人的安居尊严又何处安放?政府慷财政之慨,针对特定群体发放购房补贴,违背了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原则。 换个角度说,地方政府如此激励买房也未必能化解楼市库存压力。在校生没有经济收入,新毕业生积蓄也很少,如果没有经济殷实的爹妈支持,他们拿什么购房?相对于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大宗住房消费而言,减免契税和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也是杯水车薪。 在楼市供过于求、充满库存压力的当下,政府督促开发商还原房价成本,降价促销,才是楼市化库存的关键。如果地方政府不在打破卖地财政思维、建设好保障房、引导开发商剔除暴利空间、尊重公众住房消费知情权等方面下功夫,恐怕这样的化库存激励政策只能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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