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宣文) 昨日,记者从宁波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东钱湖分局查获一起生产型企业在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网络刷单案,据了解,此类案件在全市尚属首例。 据了解,4月21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东钱湖某服装辅料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网络刷单行为。经初步调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服装标牌标识的生产加工,作为供货商在阿里巴巴开设有诚信通店铺。为了尽快提升店铺产品在阿里巴巴首页的搜索排名,吸引采购商,当事人于2015年4月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商业协议,约定在未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由网络公司的买手账号拍下当事人产品,通过代付的方式,由当事人进行货款支付,同时产品无需实际发货;通过该刷单行为,当事人的店铺中可快速增加交易记录,从而提升其商业信誉,达到在阿里首页搜索排名靠前的目的。 另经调查,该网络公司还要求当事人提供线下客户的快递单号,从而与虚拟交易的快递单号相匹配,以达到防范第三方平台警觉的目的。 据介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即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提升商业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目前该局已就此案与杭州滨江市场监管分局进行了对接,取得了案件管辖权,目前正在全力调查中。下步市监部门还将对该网络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积极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障广大网络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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