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戴先生的这张二手健身卡,健身会所收了他200元“转卡费”。图片由网友提供 |
□记者 胡珊 前两天,网友“nb旧时光”在网上收了一张二手健身卡,到健身会所办理转卡手续时,才被告知还要另行支付一笔200元的“转让费”,而且关于这张卡的使用还有诸多限制,他觉得挺不公平的。记者调查得知,各类健身卡的转让要收一笔“转让费”,已经是健身行业内的“大众做法”,只是收取的金额标准不一,从100元到350元不等,而且为什么收这么多,也没有商家能给出一个具体的依据,让消费者有点雾里看花。 “转卡收费”挺普遍 网友“nb旧时光”的遭遇不是个例,记者调查发现,有锻炼习惯的人,被收过这笔费用的,十个人里至少五六个。 家住江东的戴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表哥送他一张健身卡,他去转卡时,健身房就要求他重新签一份合同,交200元的“转卡费”。这张卡他表哥充了2年的会员费,只使用过一两次,虽然觉得不合理,但为了不浪费卡里的钱,戴先生还是交了,而且为了让这张卡在这家健身房全市的连锁店都能使用,他又额外掏了400元,将健身卡进行了升级。 李女士因为爱好游泳,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张某游泳健身中心的游泳卡,“转卡时,对方要求我交100元的转卡费,交完也没有给我发票,就是一张他们内部的表格,说实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转卡费到底是个啥费用。” 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拨打了宁波一些健身馆、瑜伽馆的咨询电话,发现“转卡收费”是一个普遍现象,比如美日健身的转卡费是200元,威迪斯国际健身会所的转卡费是350元,静缘瑜伽如果会员卡是次数卡,转让没有转卡费,但如果是时间卡转让,就要收卡内剩余金额10%的转卡费。 这笔费用有弹性吗?记者在采访中询问,本来买来的二手卡里金额就不多了,转卡费能不能少收一点,各个商家的回答都是否定的。至于为什么,有的称是“公司规定”,有的则称“当时办卡时在合同里就有约定”。 “转卡费”到底是什么费用? “转卡费”到底是什么费用,用在哪里,深究下去,没有一个商家的接线工作人员能解释清楚。只有美日健身的接线小姐列举了两项,“转卡时我们要跟你们重新签订合同,而且还要在公司的系统将你们的个人信息更改过来,还得给你拍照,这些都是成本啊。” 但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大家不愿意放在台面上讲。一名业内人士称,“要收转让费的,大都是不论次数的时间卡,如果没有转卡手续费,岂不是两个人可以办一张卡,一人去一天,然后互相转了?”“而且,有一些年卡是商家在做活动时促销的,打折幅度比较大,如果有人以此牟利,损失的也是商家。”言外之意,频繁的转让会让商家丧失部分潜在客户。 但这样的说法,很多消费者都不接受。戴先生说,“按照卡内的金额提供相应的服务,原本就是商家的义务。商家不能因为自己丧失了部分潜在客户,就将这笔损失以其他名目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来。” “转卡费”该不该收?收多少合适? 据了解,2012年商务部颁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这条规定主要针对发卡企业和单位购买预付卡的情况,里面提到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章程和协议应包括单用途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记名卡的挂失、转让方式等,但收费的标准为多少,并未明确。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保委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如果双方有约定就按约定,没有约定则按《宁波市商业预付卡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处理。 《宁波市商业预付卡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试行)》第10条规定,实名制预付卡服务交易的消费者(持有者)有权自行转让持有人资格,但应当提前告知经营者,并办理转让手续。可转让手续具体怎么办,经营者是否可以收费,也未明示。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鲍欣媛称,健身会所与持卡人形成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健身会所提供服务,即债务人,持卡人是服务享有者,即债权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非双方约定债权债务不得转让,否则,债权人有权转让权利,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持卡人将健身卡转让给别人使用,对于健身会所来说并没有损失,也没有增加健身会所的义务。因此,消费者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健身会所的同意,只需通知,转让行为即发生效力,健身会所无权对消费者转让会员卡的权利进行禁止或设置限制。 当然,因为转让给商家增加了一定的成本,商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也是合理合法的,但收取的标准不能过分随意,应该和实际成本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