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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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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婚没理清债 “女老赖”被“限高”

  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火华) 前天晚上9点55分,女子汤某正在镇海某五星级酒店里看电视。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她打开门一看,愣住了:派出所民警和法院工作人员站在门口,向她出示了相关文书,要将她带到拘留所。

  原来,8年前,汤某的丈夫李某向朋友蔡某借了8万元,借期为2年。2010年,借款到期,夫妻俩不仅没有如期还蔡某的钱,而且失去了联系。蔡某无奈,将李某夫妇二人告上法庭,当然,两人均未到庭应诉,汤某则以为,不去法院就没事了。2012年,汤某和李某因感情不合离了婚,离婚时,他们也没有到法院把这份债务权责分割清楚。因此,汤某和李某一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早在2014年,最高法院已经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于是,当汤某和朋友一起到镇海来玩,并在登记入住了镇海五星级酒店后,温州的法院就收到了举报信息。得知“老赖”正在进行高消费,当晚8点,温州法院立即请求镇海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一个小时后,在镇海公安局的协助下,镇海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把正在五星级酒店悠闲看电视的汤某送进了拘留所。而如不及时执行判决,汤某将被处以10日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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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