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魏溪 玮山) 半夜醉醺醺的居然四处点火取乐,结果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几乎被烧到报废。近日,慈溪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该男子的荒唐行径为自己换来7年牢狱。 2014年2月20日晚,在慈溪打工的江西男子吕某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8两左右白酒。凌晨回家之后,他感觉不舒服,就想着出去溜达一圈解解酒。 吕某这一溜达走到了掌起镇模具市场附近,一时兴起,开始用堆放的垃圾等杂物四处放火。一家店挂在外面的帘子、另一家店的卷闸门,还有一辆福克斯轿车相继遭了殃。 轿车起火后,吕某躲到了一旁的小巷里,在那抽着烟看消防队员救火。到凌晨2点半左右,吕某看人群散去,又继续他的疯狂行径,用拖把等物点燃了两处雨棚,导致两辆轿车被火烧到,还好损失不严重。 次日,民警在掌起镇叶家村某出租房内将吕某抓获。“我把坏了的打火机扔在着火的垃圾里,火一下子大了,风刮起来,车子的保险杠也着了。”到案后,在谈及福克斯轿车时,他说本意是去点车旁的垃圾,“我想报警,但手机掉地上摔坏了,我吓坏了就跑了。看到消防队员将火灭掉之后,再有没有放火,我自己也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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