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明 近日,市民董先生来电,说海曙三支街48号是一栋民国时期的老宅,住有10多户居民,已被列入文化保护点。由于年数久远,地面沉降,房屋墙体、地面多处开裂,一场大雨之后,二楼走廊平顶的石灰掉落了一大块,幸好没有伤到人。“房管所的人说只能小修小补。如今又快到台风季,大家都很担心。我们该找谁去?” 6月4日《宁波晚报》 根据报道,三支街上的这栋老宅1999年被公布为宁波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点,其大部分属于直管公房,有个别几间是私房。私房部分,应由房主个人负责维修、管理,公房部分平时由海曙月湖房管所负责维护。 海曙月湖房管所每年都会对老宅进行加固维修,不过只能算小修小补,难以解决地面沉降等根本性问题。如果要大修,房管所经费有限,且老宅是文保点,日常维修要在文保部门监督、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受困于资金和专业能力两方面因素。 这两方面困难该如何解决呢?笔者专门翻查了《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在专业方面,《条例》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及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为文物保护点保护管理责任人提供文物保护业务指导和培训;责任人承担日常保养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 在资金方面,《条例》规定,国有文物保护点修缮经费由管理单位承担,非国有文物保护点的修缮经费由所有人承担。各级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点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投入社会资金。 那么,问题来了:文保部门为老宅保护提供了业务指导和培训吗?责任人遇到专业困难时,向文保部门申请援助了吗?老宅的保护经费列入了政府财政预算吗?如果列入,经费为什么不够?如果经费着实不够,有没有尝试寻求社会资金支助呢? 市文保所方面表示,文保部门进行的是监督、指导工作。房管部门的难处,可以理解,但他们是产权方,理应对此负责。如果文保点保护不力,文保部门要进行督促、要求其整改。 如今老宅地面沉降、倾斜,不少木质构件被白蚁蛀空,一碰就碎……董先生说,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那么,文保部门这些年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得如何,有没有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呢? 上面提到的问题,希望都有令市民满意的答案。文物保护,岂能未尽人事就听天命,任由它日渐衰败? 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城市发展的文脉。每一处古迹,都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遗产,城市的独特魅力和文化内涵,就是靠珍爱每一处文化遗存,一点点积淀下来的。在保护当中,总会遇到具体的困难,或有自己的苦衷,但人力没有穷尽,还是不要轻言放弃为好。 如今又快到台风季,三支街48号老宅的住户都很担心,担心老宅的破败,也担心自己的安全。“我们该找谁去”这个问题,但愿早一点儿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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