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火锅店广告“锅色天香”,酒吧广告“朝酒晚舞”,服装店广告“衣衣布舍”,女帽广告“一戴添娇”……这些谐音招牌以及诸如“大胖饭館”“仃车场”等繁体字、异体字,今年6月下旬以后,在山西太原全市将被禁止使用。 6月5日新华社 一些谐音招牌显得很有创意,能起到吸引人眼球的作用,如什么“鱼”众不同、飞发走丝、“川”越人海、“艺”手遮天等等,作为商业广告,商家自然都想出奇制胜,如果招牌名普普通通,毫无新意,那招牌制作就是失败的,不能为自家店面增色。现在这种谐音招牌现象,在各地都很为普遍,并不止于太原一地。有人觉得谐音招牌或以繁体字、异体字作招牌的现象,并没什么大问题,不应该大惊小怪、上纲上线。 但招牌制作不能是怎样有新意就怎样来,比如一些谐音招牌,就容易误导孩子,也是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不尊重。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宪法的基础上首次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2013年,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发布,共收录汉字8105个,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其为准。广告招牌悬挂于大街小巷,并不能像一般情形下使用的谐音词语,也不是私底下使用谐音交流,这是将不规范的用语堂而皇之悬挂于公共场所,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小。有的一些谐音招牌更是涉嫌侵权,如曾有媒体报道,有地方的商铺将屈臣氏变“屈巨氏”、福奈特变“福特奈”,这就不仅是谐音,还是一种山寨品牌的侵权行为,是一种傍名牌现象,不仅要予以规范,更要加大力度进行打击。 这些“任性”的广告词“野蛮生长”,早已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而且已经积非成是,相关部门确实应该对其予以规范,太原此次并非第一次对社会公共场所用字情况进行规范,但并未收到理想效果。从而让人看到,“任性”广告词的强势存在。相关部门需要改变策略,从工商注册、广告牌制作等源头抓起,更要加大整治力度,不能对习惯的力量屈服。同时,也不能矫枉过正,不能打击面过广,对于有创意又不影响汉字规范化的广告语,要能给其生存空间,否则扼制创意,也是扼制汉字发扬光大,扼制汉字的生机,也是以呆板来粗暴干预生活的趣味。 整治谐音招牌等等,并非小问题,而是关乎城市形象,关系城市脸面的大事,能体现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各地可以借鉴太原的做法,规范当地广告牌的制作与使用,净化语言文字环境,让城市文化能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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