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童 这几天,宁波鄞州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公园景观湖漂浮起了不少水草。水草明明都生长在水下,怎么会大面积漂浮在水面呢?蹲点发现,原来这是草鱼、鲤鱼等食草鱼类的啃食导致,这些鱼都是附近居民放生进来的。有关部门担心,一些居民胡乱放生,或将破坏当地正在重点打造的“水下森林”系统。 6月15日《宁波日报》 放生积德,这是一种传统习俗,也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保理念并不冲突。然而,凡事过犹不及,近些年来,由于盲目胡乱放生而给脆弱生态雪上加霜的事例,可谓层出不穷,有些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已是触目惊心、难以逆转。这种放生乱象,着实给社会管理出了一道亟待化解的现实难题。 宁波鄞州公园、院士公园等处的水体清洁和修复工程,遭遇了大量放生食草鱼类的“搅局”“破坏”,看起来是某些“行善”之人的无心之过,而实际上却未必如此。因为,当今社会,资讯发达、信息爆炸,对于那些喜好放生的“善男信女”,若说其根本不曾听闻胡乱放生会导致“害生”和“杀生”,实难让人不疑。那么,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有不少就纯属装聋作哑和我行我素。 一个传播甚广的实例是,巴西龟由于具有生态适应能力强、繁殖能力强、传播能力强等特点,对其他许多本土水生物种来说,犹如“杀手”,不但入侵“地盘”,还破坏了原有食物链,让鱼虾类乃至本土龟种走向死亡、灭绝,对本土生态平衡、生态环境的破坏危重。再如,前年夏天,有人在北京奥体森林公园大量放生牛蛙,当年就造成了本地青蛙的几近灭绝。 所以,无论是网上舆论场,或者是各级官方舆论场,正日益凝聚起了一种共识:保护绿水青山和美好生态,就必须对罔顾环境影响的“放生杀手”予以惩罚。我国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对盲目的放生行为有惩处条款,但在执行力度上失之于宽。 明知胡乱放生不对,偏还任性随意而为,这当然有打着“行善积德”幌子的自我安慰,但更重要的一点,则缘于某些人或是看穿了长久以来的“法不责众”,或是觉得即便受点处罚,也是损失小小、无关痛痒。由此我想,北京的举措值得借鉴。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正式施行,以放生处罚为例,处罚额度直接与湿地保护等级相挂钩。根据区县级、市级、国家级三个湿地等级,和已造成危害、未造成危害两种情况,将处罚情况细化成6档,最高罚额可达50万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放生背后,是日益成熟的产业链。有些商家专门售卖放生动物,为放生者提供产品。整个产业链中,牟利的是商家,而受伤的,则是动物。 笔者以为,胡乱放生者也好,售卖“放生”动物者也好,他们或可对生态保护充耳不闻,但却绝不会跟自己的腰包“针锋相对”。要杜绝胡乱放生导致的“杀生”现象,教育引导固然需要,而祭出适用的法律武器,使之不敢再随意越雷池一步,更是不可或缺的应对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