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身 边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06月20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年代步车”真的买不得

慈溪一老人连撞两车面临一万多元赔偿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胡志东) 操作简单、快速省力又能遮风挡雨,一款被称为“老年代步车”的电动车辆成为许多老年人接送孩子、买菜购物的得力助手。不过,日前,在慈溪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却给了老年代步车拥有者一个警告:因为连撞路边两辆轿车,又无法走保险程序理赔,肇事者面临1万多元的赔偿。

  据慈溪市交警大队民警介绍,16日下午4时许,慈溪交警大队横河中队接到报警称,该镇中心小学附近有两辆轿车被撞。交警赶到现场后,被撞车辆司机诉称,接完孩子回到车旁,两人发现车辆侧面有一道明显被撞痕迹,于是立刻报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路面监控,交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一辆崭新的“老年代步车”。监控画面显示,当天下午4时,肇事车辆沿中兴路东往西方向行驶,然后径直撞向了路边一辆现代轿车,紧接着又撞到了旁边一辆奥迪。肇事者随即向南驶出了监控区域。

  通过走访排查,交警找到了肇事司机孙某。

  见到交警上门,70多岁的孙某承认了自己在中兴路碰撞轿车后逃逸的事实。孙某称,肇事车辆是他前一天刚刚买来的,由于对车辆性能尚未熟悉,一时操作失误使车辆失控才导致了后来的碰撞事故。随后,孙某也向交警表示,愿意对轿车车损做出经济赔偿。

  因涉嫌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孙某除了赔偿1万多元的车损外,还将面临拘留、罚款的严厉处罚。

  看上去像小一号的轿车,油门、刹车、方向盘一应俱全,有的甚至还有天窗。如今,这种“老年人代步车”在宁波城乡接合部区域随处可见。据市车管所牌证科的民警介绍,这种车制动性能比较差,既不能上牌也不能购买保险,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所谓的‘老年代步车’最早由医用轮椅发展而来,也不是规范的商品名称,只是厂家和销售商的一种叫法。商家宣称其不是机动车,不用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驶,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慈溪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这种车的身份非常特殊,说它是电动汽车,却不在可上牌车名单内;说是电动自行车,重量和速度都超过了规定。因此上路属交通违法行为。”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