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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林燕 制图 |
□记者 胡珊 吴震宁 通讯员 姚国栋 林俊 昨天,本地论坛上一则帖子关注度极高,短短1天时间,阅读量已过万———“江北白沙菜场门口,大白天一个中年妇女抢小孩被抓了,大家以后见到抢小孩的一定把照片拍下来,然后拨打110,这种人太没人性了,应该千刀万剐。” 这件事是真的吗?记者从江北警方了解到的情况是,网友所说的情况发生在前天,当时只是查处了一名男子的无证驾驶行为,没有抢孩子的事。 有图也不一定有真相 发帖的网友叫“秦公主”,从账号看,发帖量并不低。 帖子有图,图中可见一名脸部打马赛克的“嫌疑人”背着一个黑色皮包,双手被反扣,而且还赤着双脚,被一名警察抓住,旁边有个抱孩子的妇女。配上图文说明,帖子的可信度还是蛮高的。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了白沙菜场东门。这里位于大庆南路比较繁华的地段,商贩众多,往来的行人也不少。 在白沙菜场门口,记者向店主们挨个打听前天“抢孩子”的事情,好多店主都表示,确实听说过,但具体情况不大清楚。 “昨天中午我在,看到菜场门口人很多,但我没过去。后来听人说,有人抢孩子,一个男的浑身是血,据说是去打了那个抢孩子的,旁边估计是他老婆。后来警察也来了,具体什么情况,你们还是去派出所问问。”菜场门口一名童装店的店主说。 但在白沙菜场里面,水果摊主李先生在听了记者描述后,连说“不是那么回事”。 “当时我就在现场,没有人抢孩子。”李先生说,菜场北边的三江门口有一对开皮卡卖鞋的小夫妻,两人在这附近做生意有段时间了。前天交警在附近查斑马线让行,丈夫的驾照过期了,他看到交警心慌,把孩子交给了旁边的人,跳下车跑了,后来被警察抓住,结果被人误传成抢孩子的了。“孩子就是他们的,今天中午我还在菜场门口见到他们夫妻俩呢。” 警方:当事人的确是孩子父亲 记者随后从江北公安了解到,前天上午,接到市民报警后,白沙菜场所属的辖区派出所民警就立即赶到了现场,并对“嫌疑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发现他确实是孩子的父亲,民警就协助现场执法的交警将他带回了江北交警大队。 据江北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当时该大队交警正在白沙菜场东门附近的一条斑马线前例行设卡。“我们的民警正在检查车辆礼让斑马线的情况,当事人的车辆正好在斑马线不远处停到了路边,民警觉得可疑,就上前去查看是怎么回事,这时当事人就抱着孩子下车走了。” 该负责人表示,事后他们才知道,原来当事人看到民警设卡,以为将对每辆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他本人是在驾驶证暂扣期间违规驾车,所以慌了神,打算下车离开。在被交警拦住,要求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当事人就试图把孩子丢下,独自开溜。于是,交警和随后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将当事人控制住。在核实了他确实为孩子的父亲之后,由当时同乘在车上的孩子母亲将孩子抱走,当事人则被带回江北交警大队依法接受交通违章处罚。 为什么会传成“抢孩子”?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有个让人觉得疑惑的问题:既然事情跟“抢孩子”完全扯不上关系,为什么会被误传为“有人抢孩子”? 记者找到了事件的一名目击者。阮女士在白沙菜场附近的三江超市旁边卖杨梅,当天正好目睹了交警抓住“嫌疑人”的那段场景。她也认为是在抢孩子,她看到的场景片段,正好解释了为什么好多围观群众会误信。 “当时,那个男的车就停在斑马线前,交警在斑马线前面执勤。我看到时,那个男的正抱着一个小孩,慌慌张张沿着大庆南路,从白沙菜场方向跑过来。跑到工行门口,被交警拦住。” “交警问他‘你跑什么啊?孩子是不是你的?’男的说‘是的。’交警说,‘是你的,为什么要跑?跟我回去做个笔录。’男的一听更慌了,索性就把孩子放在了工行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转身又跑。这下大家都以为他是拐卖儿童的了。他跑了没两步,就被附近一个店主拦腰抱住,后来被警察带走了。说实话,那孩子长得挺漂亮的。” 延伸阅读 传言的边界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了一个片段,就以为自己看到了整个真相。但事情往往出乎预料。 做这样一个小小的辟谣稿,不是针对善意的发帖人,而是为了讨论一下在传播一个不确定消息时,应该如何拿捏传播的尺度。 因为故意传播“抢小孩”的谣言,被警方治安拘留的案例,在外地并不少见。而且《刑法修正案(九)》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明确了可以入刑。因此在朋友圈或是论坛上发帖真的需要更谨慎。 在论坛发帖,哪些虚假信息容易引发较高刑事风险?记者把市民容易碰到的虚假消息,进行了简单的归纳。 1.编造、故意转发食品安全的虚假信息 例:××地区发现第一例疯牛病,病牛肉已经流入我市。 专家说,根据刑法谦抑性原则,关于食品安全的虚假信息一般不会大范围、大面积打击,只会针对其中情节严重的小部分论罪,比如引发了民众群体性恐慌事件或是导致有人自杀的严重后果。 2.编造、故意转发虚假刑事案件 例:上次和义大道一名男子因为空腹喝了5瓶红酒,吐了一地,地上的红酒看起来像血,就有公众号发信息称,“和义大道有人被割喉”,转发量巨大。 专家说,故意编案子、报假案,的确容易引发较高的刑事风险,但要注意区分发送信息的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的问题,如果仅仅只是有错误的认识,只构成误信,并不一定构罪。 3.旧闻新做 例:把过去的新闻改时间、地点重发,比如编一些求助信息骗捐款、骗点击量。 专家说,如果骗钱的主观意图明显,可定为诈骗罪。 那么怎样才是正确的发帖“姿势”?专家建议,对于自己不确定的消息,转发时应当注明出处,表明态度;如果在事发现场,最好只描述所见事实,不要进行主观推测,妄加判断,即便自己就是当事人,求助也尽量客观不偏激;如果明知道是假消息的,就别手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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