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6月6日至10日,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委托本报开展了“不文明行为”新闻调查,活动推出后社会反响十分热烈。 调查期间,众多市民纷纷通过热线电话、邮件、信件、微信、微博等参与活动,“吐槽”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不少读者直接在微博微信上参与调查、发表留言,并且积极转发,还有一些读者甚至亲自把调查表送到了报社。 “我是你们报社的老读者,和你们很多记者都很熟悉,这个调查非常好!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这和我们每个市民都息息相关!”端午节期间,一名80多岁的老大爷就特地从北仑赶到报社,将调查表交给记者。 据统计,调查期间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甬派客户端、宁波晚报官方微信、宁波发布微信、东方论坛生活热点板块等均刊发了“不文明行为”调查消息,受众覆盖超过120余万人。其中,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阅读量10万多次,电子邮件、信件等有1万多封。 经汇总统计,去除同一个人重复提交的意见,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的建议与意见20792条(每条含1至数条具体不文明行为)。通过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现将市民反映强烈的30条不文明行为在宁波晚报、宁波晚报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公开,并请广大市民在6月22日至26日期间积极参与、踊跃投票,选出“最不能忍受的十种不文明行为”。 1、乱扔垃圾、乱倒污物、乱吐口香糖; 2、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公共厕所用后不冲水; 3、公共场所乱张贴、乱涂画、乱堆乱、乱搭建; 4、驾驶机动车加塞抢行,斑马线前不减速不礼让,向车外抛物,开车使用手机; 5、非机动车违规在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抢行; 6、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 7、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 8、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排队上车、争抢座位、不让座,车厢内饮食; 9、等候服务时不排队;搭乘电梯不先下后上,自动扶梯不右立左让; 10、破坏城市绿地,踩踏草坪,攀折花木; 11、宠物扰民,携带犬类等宠物外出不及时清理粪便; 12、占用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 13、夜间行车违规使用远光灯,雨中行车不减速水溅行人,车辆乱停放; 14、违规占道经营; 15、临街门店不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 16、旅游景区乱刻乱画、随意攀爬拍照; 17、从建筑物上抛撒杂物; 18、焚烧垃圾、秸杆,小区周边烧烤、餐饮店等违规排放油烟; 19、网络用语不文明,散布虚假、低俗、违法信息,传播谣言; 20、公共场所吵闹喧哗,大声接打电话,影响他人; 21、公共场所赤膊、着装不雅; 22、公共场所说粗话、脏话、随意谩骂、举止粗暴; 23、广场舞等娱乐活动噪音扰民; 24、旅游区饭店、商店、宾馆不正当竞争、欺客宰客; 25、销售商品以次充好、短斤少两、随意涨价; 26、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时接打手机; 27、浪费水电等公共资源,就餐时点菜铺张浪费; 28、过度饮酒、劝酒,酒后驾车,酗酒滋事; 29、违反规定电鱼、钓鱼、捕鱼; 30、打喷嚏不掩口鼻,危害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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