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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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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看学历”混淆了奖励与保障

  2013年11月,河南省新郑市政府出台规定,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两年多来,有很多人被这个门槛挡在门外。多位专家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新郑市出台的这一规定和国家政策相违背,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

  6月23日《大河报》

  

  公租房政策是一种保障性政策,是实现社会公平、为困难群众兜底的重要依托。对于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国家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然而,新郑市将保障性措施当成对人才的奖励办法,把本属于弱势群体的蛋糕给划走了,这实际上有违公租房政策的本意,极大地损害了公共利益,是额外增设限制性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令人奇怪的是,这样的错误政策居然执行了2年多的时间,迟迟得不到纠偏。

  段思平 文 陶小莫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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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