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胡立琼 “独生子女证6月30日前必须申领或补办,否则影响父母政策享受?”“我就一个小孩,独生子女证找不到了,怎么办?”这两天,慈溪市胜山镇计生办接到不少市民类似来电咨询,这些问题几乎都是关于独生子女证的,甚至还提到从7月1日起就可以每人每年领960元的“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真有这么好的事?记者了解后得知,这纯属谣言。 朋友圈疯传 可领“城镇计生奖金” 该镇62岁的余阿姨称,最近她女儿的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亲友们注意了:如果你身边有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起,可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都回家看一看有没有独生子女证,没有的赶紧补办。因为到6月30日止,这证可永远不办了,要退出历史舞台了。以后国家给这一代独生子女,还有老人不少政策,大伙相互转告。”余阿姨说,她不清楚消息是否属实,所以赶紧到该镇计生办来问问。 计生办工作人员一听这事,马上表示消息不实。“这两条消息一看就是假的,存在明显漏洞。不过,这消息传得确实快,最近这几天,每天都有10多位市民来咨询类似的事情。” 消息纯属子虚乌有 工作人员还解释说,去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有相应规定,明确了计划生育问题,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行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版)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这条规定可以解释为,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孩子,且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可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个不存在期限问题,自然不存在6月30日后不能申领的问题。 昨日记者也咨询了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流言中提及的“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压根就不存在。过去也发生过类似谣言,希望市民不要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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