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魏溪 陈艳艳) 利用境外的“百家乐”网站赌博,为赌徒提供账号密码,通过银行转账输出赌资。慈溪一个50来岁的男子,做了一年多网上“百家乐”的代理后被抓。 近日,慈溪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4年上旬,周巷镇的金某了解到网络赌博的信息后,通过认识的人做了某境外“百家乐”赌博网站的一级代理。 随后,他就在宾馆租好房间,利用里面的台式电脑,做起了网络赌博的生意。本身只有小学文化的金某,年纪比较大了,对电脑一窍不通。为了干好赌博代理的勾当,他不但找来了朋友徐某、施某,还让自己的外甥女赵某一起来帮忙。 就这样,从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间,金某从上家获取“百家乐”网站账号及密码,由徐某、施某帮其割盘、充码、发盘、结算,赵某则帮其汇款、结算赌资,在周巷及余姚小曹娥等地接受他人的赌博投注。期间,这伙人累计接受投注额达1000余万元。 慈溪法院认为,金某、徐某、施某、赵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其中主犯金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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