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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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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巡查危旧房屋 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吴培均) 昨天,市住建委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重点防控危旧房屋的巡查检查和动态监测,对安全隐患较大的危旧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市住建委要求重点对各市政在建工地及建成未移交项目内可能影响行洪排涝的各类建(构)筑物、围堰、便道灌桩、引道等涉河建筑物和行洪断面严重缩窄的路段加强巡查,切实做好相应防汛预案和应急拆除准备工作。

  建筑施工现场要认真排查在建房屋建筑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类隐患,重点督查深基坑、沉井、大型施工机械、高空设施、用电设施、承重支模架、施工围护、脚手架和排水泄洪系统,以及人口密集地段施工临时围墙的安全隐患。

  在居民房屋安全上,要对房屋安全等级较低的重点防控的危旧房屋,特别是邻近山坡河道、基坑周边、低洼积水地段的危旧房屋,进行重点巡查检查和动态监测,并将检查及监测情况录入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对一些安全隐患较大的危旧房屋,要趁此机会采取果断措施,确保群众居住安全。

  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管理的小区,尤其是带地下车库和易积水的小区,进行全面的防汛防涝专项检查,并做好相应排水设备和防涝物资准备。对正在整治施工的小区,要重点巡查外脚手架、门窗、屋顶等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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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