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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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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浙江医保实行一项新政策

医保历年结余可为家人看病付费

宁波将制定实施意见,时间待定

  严勇杰 绘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体验:自己的爱人用完了医保卡,而自己的医保卡里明明还有不少钱,其中很大部分还是历年留下的结余,但却只能看不能动用。

  昨天从宁波市人社局传来好消息,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市民医保卡里的历年账户结余能让爱人、儿女和父母用了。目前,我市正在根据实际制定这个文件的具体实施意见,具体实施时间将由市人社局另行公布。

  医保卡历年结余可为家人看病付费

  记者了解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将推动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也就是说,今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推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主要目的是为了活化职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沉淀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家庭共济并不是意味着“一张社保卡全家通用”或“一人医保待遇全家共享”。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当年资金,另一部分是历年结余资金。当年资金没用完,跨年后,就累积成为历年结余资金。”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个人账户里的当年资金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只有历年结余资金可以作为家庭共济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

  部分政策我市已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医疗保障费用包括两个方面。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其实,在此之前,这个文件的部分政策内容我市已经实施,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参保人员医疗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也可以用于医保范围外的自费医疗费支付,还可以为亲属支付6种疫苗费用。

  历年结余资金还可购买商业健康险

  此外,这个政策还有一个亮点,就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待遇自行出资购买。

  很多市民就都很想知道这个政策我们宁波什么时候可以实施。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省级文件出台后,宁波还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医保基金支出均实行信息化管理,从办理流程的设计和计算机系统的开发测试也要一段时间。”该负责人表示,因此,宁波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扩大使用范围的政策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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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