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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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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住建局“赔偿”后应“索赔”

  近日,武功县住建局在县城广场上挂横幅宣传平安建设,结果横幅挂得太低,一名路过的10岁女孩不慎被固定横幅的铁丝挂到脖子,摔倒致骨折。目前,该县住建局已承认他们工作存在疏忽,赔偿了女孩所有治疗费用并给予一定补偿。武功县住建局纪委书记张英说,横幅是他们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并悬挂的,但没想到广告公司的人会将横幅随意挂在那里。

  7月12日《华商报》

  “冤有头,债有主”,追根溯源,根本上,是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马大哈”,住建局“赔偿”之后应“索赔”。“广场横幅挂得太低”,广告公司提供的是“劣质广告”,广告公司应该向武功县住建局作出全额赔偿,这才合法又合理。严格地讲,武功县住建局给刘先生家作出的赔偿,花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真正的肇事者是广告公司,如果住建局只“赔偿”不“索赔”,那么,纳税人这笔血汗钱就花得有些冤枉。

  张传发

  公务员“平时考核”要重视社会监督

  近日,北京公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其中明确要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除北京外,浙江等地也出台类似文件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了规范。实行“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50%以上、工作生活社交均要受监管。7月12日中国新闻网

  重视平时考核,不仅要加强上级部门的监管,也要重视社会监督。监管部门不可能时刻监督公务员,而公务员从事于公共事业,与他们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老百姓,对公务员实行平时考核,就应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这样才能让平时考核真正起到监管作用,对公务员起到鞭策与督促作用。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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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