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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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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景观公路,提防重走“收费路”

  黄齐超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正式印发了《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张德华在解读时指出,要推进绿色服务区建设并着力拓展公路旅游功能。旅游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使公路本身成为一道风景线。同时,鼓励在路侧空间富裕路段设置完善类型丰富的公路旅游服务设施,造福沿线百姓。

  7月25日中国新闻网

  

  交通运输局发出了建设“绿色公路”动员令,鼓励各地以公路为依托,建设绿色服务区,并着力拓展公路的旅游功能,造福沿线老百姓。按正常的理解,打造景观公路,使之不仅承担交通便利的责任,还能让乘客观赏到道路两旁的风景,增加愉悦感,同时,还能增加沿线百姓的收入。毫无疑问,这样的初衷是良善的。

  然而,有一点我们还是需要警惕———一旦打造成了景观公路,地方政府圈路收费怎么办?这并非杞人忧天。今年4月,河北省张北县政府着手准备对“草原天路”收费,这条有着“中国66号公路”美誉的公路把当地政府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针对公众的普遍质疑,河北省张北县辩称,出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才拟对公路实行收费,更何况,当地修建公路和相关设施时,投入了巨资。事实上,吸引游客和乘客的并非公路本身,而是公路沿途的风景,圈路收费,剥夺了民众的路权。

  在公众的质疑和舆论的谴责下,张北县政府取消了对“草原公路”的收费计划,但他们对“草原公路”收费虎视眈眈、蠢蠢欲动,以及未能把景观公路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的耿耿于怀心理,还是应当令人警惕的。窃以为,交通运输部鼓励地方政府打造景观公路,这可以理解,但地方政府一定要量力而行。再者,也要彻底放弃圈路收费的幻想,毕竟,在不能满足民众出行需求的前提下,完善公路的旅游功能,直接刺激投资者的收费欲望。

  地方政府修缮公路,确保满足民众基本的出行需求,这是应尽的义务。在原有公路的基础上美化公路,完善其旅游功能,也不是圈路收费的合法理由。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打造景观公路,虽然是善意的,也能得到大家的理解,但一定要把“不能收费”的丑话说到前头,并明确遏制地方政府圈路收费冲动的预案。否则,这会给地方政府投下“允许收费”的不良暗示,或者故意扭曲交通运输部的善意,后果不好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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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