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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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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违停在楼梯间,一市民被处50元罚款

我市开出首张电瓶车违停罚单

消防提醒: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这三个地方不能停车

  一辆电瓶车遮挡住了消火栓。 记者 马涛 摄

  □记者 马涛 实习生 王书馨

  通讯员 颜杰 王婷涵

  

  昨天,高新区消防大队对滨江花苑小区开展安全检查,对把电瓶车停放在楼梯间的责任人沈某,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新版《浙江省消防条例》自7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首张针对违规停放电瓶车开出的“消防罚单”。

  消防部门再次表示,我市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电瓶车,先进行登记备案,在劝导后拒不执行或者再次违规停放的,将进行50元至2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检查发现违停电瓶车不少

  在开展检查之前,我市消防部门已对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进行宣传。同时,由物业展开自查,劝诫电瓶车主的违规行为。

  很显然,仍有许多业主对此不以为然。昨天上午,记者随高新区消防大队来到位于杨木碶路的滨江花苑小区,对楼道电瓶车停放情况展开抽查。

  在26号楼,1辆电瓶车停放在楼道转弯通往门口的疏散通道上;28号楼,类似情况有3辆;22号楼通往两侧仓储间的过道上,分别停放着1辆电瓶车;32号楼疏散通道上发现1辆;34号楼疏散通道发现了3辆。

  其中,34号楼情况最为严重:进门处悬挂着一个插线板,绑着胶布,是从二楼拉出来的;一辆电瓶车不仅停放在疏散通道上,还遮挡了室内消火栓。根据规定,室内消火栓周围一米内不准摆放、停放任何物品。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这三个地方肯定是不能停车的。此外,私拉电线并充电,都是禁止的。”高新区消防大队工程师曾立表示,遮挡消火栓的,责令物业立即整改。仍违规停车的,消防部门已一一登记备案,下一步即展开调查。

  滨江花苑小区物业经理杨先生说,早在6月底,物业就在各楼道口张贴了通知,要求大家不要随意、违规停放,仍有一些车主置若罔闻。下一步,他们将按照消防部门要求整改,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罚工作。

  车主屡次违停被罚50元

  此次检查中,在26号楼一层楼梯间违规停放电瓶车的车主沈师傅,被消防部门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我们已在初期排查中进行劝导,要求沈师傅按规定停放,但这次检查发现他未按要求履行。因此,根据新版《浙江省消防条例》第28条和第59条规定,对他处以50元罚款。”高新区消防大队工程师曾立介绍。

  记者随后找到了当事人沈师傅,“我也知道停放在楼梯间危险,可没有办法。”沈师傅说,之前小区里有公共车棚的,后来被业委会租出去了,这样大家就没得停了。对于处罚,沈师傅说,“我没意见,但希望能把公共车棚搞起来,让大家有集中停放的地方。即便是收取电费、管理费,我认为也可以接受。”

  不过,小区物业负责人杨经理有自己的说法:“15号楼一楼就可以集中停车,20多辆车没问题。小区南门旁也有个集中停车的区域,还可以充电,三五十辆车也没问题。”他说,小区里停车区域有好几处,都是物业专门划出来的。他认为,一些车主可能觉得停在那里比较远,还是停在楼道里方便,所以才不愿去。

  八成电瓶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期间

  据消防部门统计,2015年,我市共接报火灾4942起,其中电气原因引发火灾数量最多,共606起,占总数的12.3%。

  在2015年,全省因电瓶车故障引发的火灾,共导致13人死亡;2014年,全省因电瓶车引发的火灾,有人员伤亡的10起,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

  我市最近发生的2起电瓶车失火,均发生在镇海:7月9日凌晨0时30分和7月20日凌晨2时45分,发生电瓶车充电起火事件,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消防部门介绍,目前电瓶车普遍存在防火安全性能较差的问题。电瓶车使用过程中容易因电气线路短路、过负荷、插接件接触电阻过大、元器件高温等引发火灾。由于电瓶车的车把、仪表、坐垫、电池盒、仪表盘等均采取阻燃性能较差的非金属材料,易发生火灾,且在相对封闭空间内燃烧,释放的有毒烟气足以致人中毒死亡。

  在对近年来发生的电瓶车火灾进行分析后,消防部门发现:起火原因多为电气故障,而工作电流大、零配件多为塑料制品的豪华型电瓶车火灾,占所有电瓶车火灾的92.7%。

  另外一组数据则显示:80%的电瓶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段,66.7%的电瓶车火灾发生在20时至次日5时之间;电瓶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为电瓶车停放在门厅、过道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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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