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江东孔雀小区业主决定换物业,结果老的物业公司不愿退出,新的物业公司进不来,导致垃圾无人清理、损坏设施无人修。经过本报的连续报道,在7月26日的新一轮沟通会上,老物业金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终于同意退管,并达成了初步的意向性协议。 前天上午,来自华光城、东湖花园、浅水湾等十多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及法律、审计专家聚集在一起,探讨了如何面对这种问题。 物业公司裁员导致服务缩水成常态 鄞州某小区业委会的张副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按照合同提供物业服务的应是118人,但是随着人工成本的上涨,从两年前开始,物业就悄悄地裁员,最终只剩下不到70个人。人少了,服务也就缩水了,导致小区垃圾不能及时清理出去,盗窃案也时有发生。据到会的业委会主任反映,有的物业减人达到了一半甚至更多。 对于这种情况,浙江贞信律师事务所汪永强律师认为,作为物业的监督部门,业委会应该及时检查小区物业的在岗人数。如果发现其未经打招呼就大范围减员,并影响到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应向其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的,可以按照合同对其进行处罚,甚至启动重新续聘物业的程序。 不过,华光城业委会的朱主任也认为,应该考虑到人力成本和最低工资标准上涨等因素,对于物业公司的合理利润空间要保证。物业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只有让其有合理的利润赚取,才能使他们有提供良好服务的动力。 一份精准物业合同是最有力的保障 与会的律师指出,签订一份精准的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收支财务公开,是对业主权益最有力的保障。一些小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没有经过认真的考虑,漏洞太多,一旦发生纠纷,就处于很不利的位置。 物业服务合同是制约双方的条款,里面要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定要写得仔细———比如房屋漏水物业应在多少时间内来维修;垃圾多少时间清理一次;乱停车了物业怎么管理业主;业主故意不交物业费(这里指的是无正当理由,业主有抗辩权利)需要缴纳一定滞纳金;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收取比较合理;物业和业主发生纠纷了怎么处理;业主的公共部门收益以何种比例划分;养狗养鸽子养鸡怎么处理;群租房怎么处理;业主的维修费如何监督和使用;小区一年进贼几次开始扣罚;物业打业主了怎么处理;物业见义勇为了怎么奖励……细则中有奖也要有罚。 另外,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属于代管性质,其所有权并不属于物业公司。既然如此,就应当将属于业主的财产单列出来,收支明白记账。如此,才能有效遏制物业公司乱报预算、私自挪用业主财产的行为。 请物业公司不满意可以试试业主自治 江南春晓的业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小区从2011年试水业主自治管理,目前运行良好,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创新模式。目前我市有数十家小区已开始实施业主自治。 镇海后大街社区的港城花园是一个有20年房龄、800户居民的老小区。曾经,这里因为设施老化经常引起邻里矛盾,也因为小区门口电瓶车、杂物的无序堆放,绿化疏于管理等问题饱受居民诟病。 2013年,该小区成立了自治互助站,通过“众筹”的方式开展自治工作:由小区自治互助站成员作为发起人,依托自治站这一平台,向小区居民“筹集”人员、资金、热情、智慧等力量并获得支持。4年来让这个老楼院焕发出新的生命力。目前,镇海已有多个小区前来取经并推广了这个经验。 记者 边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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