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童 日前,小王等9名大学生来到北京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拍摄影视作品,期间与村民协商并交了8000元食宿费及200元水电费。可拍摄结束后,村委会却以争执调解费为由向他们强行收取2000元。村民王女士称拍摄期间相处愉快,并未发生破坏或争执现象。村支书则表示,对拍摄组收费为村里多年规定,缴费金额全由双方商定。 8月3日《北京晨报》 一场为期5天的进村蹲点拍摄活动,应该是大学生们利用暑假时间创作一部微电影。而在作品拍摄大功告成准备打道回府时,大学生们却又迫于无奈,被强行索去了一笔2000元的“糊涂费”。说其强索,是一辆轿车横着堵在下山出村的路口;而称其糊涂,则是从不同解释中,居然冒出了“调解费”、“取景费”和“场地费”等的多种收费名目。 看起来,“取景费”也好,“场地费”也罢,对于北京这个有着很多古建筑的漂亮新农村而言,无非是“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不过换了一种收取“买路钱”的新叫法。但收则收矣,先是宣称“价格没有明文规定,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再是声明“钱不是收给村里的,是帮助摄制组调解与村民争执用的钱”,那就令人满头雾水,乃至疑窦丛生了:如果说收费好商量,那凭什么最低要收2000元?而这钱又不进集体账,那究竟落在了谁腰包? “进村取景费”不是不能收,对某些正儿八经的影视摄制组,人家还巴不得“花钱买方便”,由你村里出面,配合着及时来完成拍摄任务。但是,久而久之,连对大学生进村拍个微电影,也非要“雁过拔毛”地强收2000元“调解费”才给放行,那就实在是贪得无厌,也显得是对“资源开发”的竭泽而渔了。 “进村取景费”该续上“反腐揭秘片”。媒体就此事致电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对方称会尽快派相关部门调查;而南窖乡政府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乡内并未出台过类似的收费规定。可见,用途不明的“进村取景费”,自然也可视作一封或存违规违纪行为的“线索举报信”。假如说大学生们拍摄微电影的不愉快经历,还让社会公众产生了何种期待,我看就是当地纪检部门是否能够闻风而动,循踪觅迹地再拍一部现实版的“反腐揭秘片”。 “进村取景费”何时拍续集?相信不仅仅是前述被收“调解费”的大学生有此期许,看到媒体披露的种种收费猫腻,外界更想知道这个村的村支书等一帮人,怎么如此热衷这种无规则的收费,且还肆无忌惮地直至收光大学生身上的所有零钱?从某种角度看,小村“反腐片”,其实已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