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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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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卖羊令”冲破了“笼子”

  谢庆富

  陈齐是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的村民。5年前,开始在村里靠养奶羊过活。经过5年的苦心经营,奶羊的数量从最初的30多只发展至如今的150多只,陈齐心里高兴。然而,今年6月,村主任的一个来电让他的心凉透了:“镇上要封山禁牧,限我10天内必须把羊卖掉,否则就要罚款。”突如其来的“卖羊令”,令他无法接受,在陈齐眼里,这些羊就是他的命。7月11日,农民陈齐决定“豁出去了”,他要赶着羊,逃出蒲县。8月8日《中国青年报》

  

  蒲县下达“限期十天卖羊令”,目的是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因为当地属于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基础条件不适合在野外放牧,封山禁牧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这面旗帜够大,当地农民不想也不敢背上破坏环境的“罪名”———要么在规定期限内卖羊,要么带着羊来一趟走易回难的旅行,此外再无他法。

  生态环境要不要保护?当然要保护。不过蹊跷的是,就在两年前,蒲县还鼓励当地农民养殖———羊作为重要养殖品种,也在范围之内。地还是那个地,基础条件还是那个基础条件,两年前让养羊,两年后说不让养马上就不让养了,翻脸真的比翻书还要快。

  鼓励农民养殖,是为了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这个可以有;禁止农民放牧,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这个也可以有。鼓励有鼓励的原因,禁止有禁止的理由,当地政府的做法似乎无可指摘,实际上却是任性使用权力。当地工作人员宣称该县封山禁牧工作早在2000年就已展开,那为何在2014年又鼓励农民养殖?如果当初没有把羊(不论是会不会破坏生态的山羊、绵羊等)作为禁养品种单列出来,那么今天就不应该蛮横要求农民卖羊。政府没有明确禁止农民养羊,也知道农民养羊必然会放牧,就不能拿早已展开的封山禁牧工作说事———以前封山禁牧,不代表一直封山禁牧,过个几年政策改了也不是没有可能,何况有时还朝令夕改呢!政府定的事,农民哪能知道?政府鼓励农民做啥农民就做啥,政府鼓励农民养殖农民就养羊,农民错了吗?

  显然,农民没错,错的是当地政府。如果农民养羊确实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那么政府在鼓励农民养殖时就应该明确指出来:羊不可以养,其他的家禽牲畜都可以养。如此一来,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致富就可兼得,也不至于让养羊的农民没有致富却“致负”。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都是政府的职责,当地政府只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完全可以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遗憾的是,当地政府不是科学规划,而是靠拍脑袋做出了规划。

  蒲县“卖羊令”本身也许并非一无是处,但这道行政命令的前世来路似乎不正,今生自然也存在问题。如果当地强推“卖羊令”,那么由此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谁来弥补?如果当地政府对农民损失不管不顾,那就是一错再错。将行政权力关在“笼子”里是一句近年来很流行的一句话,蒲县“卖羊令”冲破了“笼子”,应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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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