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前天早上,北仑明州路新大路口出现一名“托举哥”,他从早上6点50分左右开始站在一辆警车的车顶上,在烈日下撑起一条下垂的电缆线。这位小哥是北仑交警大队新碶中队一位协警,名叫王幼伸,今年才24岁。就这样,一直到7点40分左右,维修人员赶到现场,拉紧电缆。王幼伸终于可以松口气了,此时他已站在车顶撑了50多分钟,整件制服完全被汗水湿透了,过往行人纷纷向这位“托举哥”竖起了大拇指点赞。 8月16日《宁波晚报》 一条沉重的电缆坠落在半空,过往车辆无法通行。为了保障道路畅通,执勤协警托举50分钟。附近的群众都被感动了,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他们纷纷讲述了看到的场景,让记者好好表扬表扬这种精神。面对这样的“托举哥”,我们都是感动的,尽职尽责的公职人员多了,百姓才能有一路坦途。 但在感动之余,我们还应该去反思———在“托举哥”坚持的50分钟里,谁迟到了? 目前使用电缆的部门很多,笔者不知道这些电缆属于哪个部门,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王幼伸托举了50多分钟才有人员来处理,显然是不合适的。对于公共抢修,相关部门有着严格的限制,有的地方甚至还规定得比较详细,比如多少里程内、多长时间必须赶到。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将突发故障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通过报道我们可以看出,50多分钟才有人来修理。试问,这样的抢修还能算得上是抢修吗? 迟到的还有公路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规定,公路管理部门对道路安全有监管职责,负责及时排除道路安全隐患。托举的协警属于交警部门,道路出现安全隐患后,为何公路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前来处理?如果说公路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得知这一情况,那么,同样可以认为,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管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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