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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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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过斑马线别只寄希望于“礼让”

  近日,镇海法院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的主持下,虽然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死者家属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的100多万元赔偿款,然而一个未满20岁的生命从这个世界消失,令人嘘唏,而造成这个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是行人过斑马线还在玩手机。

  8月18日《宁波晚报》

  

  过斑马线酿成的惨剧,并非只此个案。但是,究其原因,两点就可以概括,一是非法穿行,二是不懂礼让。时光倒流,如果这位小伙子过斑马线时能够放下手机,精心一点;如果开车司机过斑马线时能够提前减速、懂得礼让,这起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更何况这是一个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就更需要“专心”与“礼让”。

  斑马线作用是引导行人安全地过马路。但是,有了这条“安全线”,并不能确保行人的百分之一百安全。尤其是在一些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前,不能仅仅依赖机动车的“礼让”,而更需要行人自身增强安全意识,专心过马路。一定意义上说,过斑马线需要同步开启“法定模式”与“礼让模式”。

  所谓“法定模式”,就是需要车辆与行人遵守法律。如果驾车无视法律、肆意妄为,无疑会给道路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样,行人也是如此,闯红灯、在斑马线上肆意通过,不仅给自身带来危险,也有可能造成道路的拥堵;所谓“礼让模式”,就是文明行驶,多些礼让之举,斑马线无疑是一个“文明大秀场”,相互礼让带来的是安全,更是社会和谐之风。反之,必然是隐患重重、事故不断。

  道路的通畅、安全、有序,有赖于法律与文明共行。而事故不断的背后,无外乎不守法、不文明行为的存在,而根由在于人的侥幸心理。驾驶员认为过斑马线时快一点无所谓、电子警察抓拍不到;行人则认为我是弱者,只等机动车礼让,不顾有无车辆、是否红绿灯,甚至自顾自玩手机,肆意而过,殊不知,其里面往往酝酿着“事故”。

  杨玉龙

  “龙虾保险”其实更像一条广告

  还有“龙虾险”听起来这么奇葩的保险?以后吃虾倒下了,有赔付了?这是真的!近日,南京推出了全国首款“龙虾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目前,已经有五家饭店购买了小龙虾保险,因食用小龙虾后出现横纹肌溶解症,市民最高可以获得两万元的理赔。8月18日《现代快报》

  

  仅从保险公司对“龙虾保险”的描述看,这种新型的保险看起来的确很美,既有一种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也有一种为消费者着想的人文情怀。但是,虽然“龙虾保险”看起来很美,要真正面临保险理赔之时,保险公司就未必这么“和蔼可亲”了。

  销售小龙虾的饭店与消费者之间侵权关系的成立必须建立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之上,首先要求消费者证明12小时之内没有在其他地方食用小龙虾,其次要求消费者证明患上横纹肌溶解症与食用小龙虾有直接关系,最后还要证明患上横纹肌溶解症不是因为自身健康问题,另外还要持有就餐、就诊等各种证据材料。

  对于消费者而言,最难证明的就是患上横纹肌溶解症是否因为食用小龙虾,毕竟医学界对此并无定论,而且临床医生证明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病原因是多方面的,吃小龙虾并非引发横纹肌溶解症的唯一原因,这种不确定性明显不符合证据规则要求的充分性、准确性,因此侵权关系通常很难成立,那么保险公司理赔就会失去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因此,看起来很美的“龙虾保险”并非消费者大快朵颐小龙虾的健康保障,健康主要还得靠自己保障,而这种保险更像是商家联合保险公司打的一条广告,毕竟最高额的保费每年才3500元,而且新闻报道当中还特别点出购买“龙虾保险”的商家名称,其广告的意味就更明显了。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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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