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这也是北京市首次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上升为重点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孝老假”。 9月1日《新京报》 新京报的记者做了有心人,把已经实施了三十多年的探亲假制度的实行情况做了一番调查,得出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不知道有探亲假的占了将近一半,而休过探亲假的只有区区四分之一。 一曲《常回家看看》风靡全国,孝敬父母、呼唤亲情打动了千千万万人。应该说,“孝老假”就是一个体现正能量好政策,尽管这还只是一个“发展规划”。 有人不知道有探亲假,有人没有休过探亲假,在现今的就业形势下,一点也不让人感到奇怪。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在招聘人员的时候,对学历、专业、户籍、工龄、工作经验乃至性别、身高、视力等等的要求都非常高,唯独对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却闭口不谈。至于探亲假之类的规定,更不会主动告诉你。就算你知道了能够享受探亲假的待遇,实际上,很多情况下还是无法安安心心去休假。 一方面,虽然说当年的文件规定探亲假是不用扣工资的,而现在,除了基本工资,还有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可以不扣,绩效工资却是一定要扣的。另一方面,现在的各个单位,人员配备都很紧张,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基本上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笔者的一位同事,只休了五天假,等她回来上班,桌子上的文件、表格和单据堆了差不多有二十厘米高。这哪里是休假,分明只是换了一个班而已。 假如做父母亲的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要付出这样的代价才能回家,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再要求孩子常回家看看。 因此,许多专家建议对探亲假进行改革。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教授认为,探亲假的规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出台的。现在实行市场经济多年,已有了带薪年假的制度。一方面要保障劳动者休假探亲的权利,一方面还要考虑实际情况,不给企业带来负担。而长期从事劳动法方面研究工作的北京大学教师阎天则表示,对于劳动者休假,国家应该出台一部根本大法,包括最低工资、工时、休假的权利,“这些涉及劳动者生命健康基本福祉,必须国家强制,不能协商,劳动者不要都不行。” 如果真的能够出台一部关于休假的根本大法,那将是劳动者的莫大福音。至于这个假怎么休,尽可以制定详细的条款。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确实保障劳动者实实在在休假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