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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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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空气靠天给力更靠人努力

  胡晓新

  随着盛夏的结束,秋天的脚步日渐临近,享受了几个月好空气的人们不免有些担心———夏季多高压活动和对流运动,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结束以后,接下来,秋冬季节不利大气环境中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会不会使空气质量恶化?

  从往年的经历来看,这种担心不无理由:进入秋冬季节特别是冬季以后,各地重污染和雾霾天气明显增加。

  但如果由此得出好空气主要靠老天给力的结论,无论是对市民还是城市的管理者来说,不仅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利于空气污染的治理。

  最新研究成果表明,虽然气象条件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但来自固定和流动污染源的人为污染物排放量大小,是影响空气质量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其中包括车辆、船舶的废气,工业污染、居民生活和取暖、垃圾和秸秆焚烧等。换句话说,如果将那些人为的污染物加以严格管控,空气质量对气象条件的依赖,就会小得多,无论春夏秋冬,市民享受“宁波蓝”的天数也会大大增加。

  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堪称宁波“史上最严”的一项环保立法,燃煤总量控制、工业废气防治、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及扬尘治理成为规范重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无排污许可证、发生管道泄漏不及时修复等60种违法行为将“受罚”。条例明确了机动车船、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烧烤、秸秆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和工业垃圾焚烧等市民关切的大气污染问题的监管执法主体;增加了按日计罚案件的种类;规定对拒不履行政府停业关闭和环保部门停产整治决定的企业,实施停电停水措施;及时有效地查处人们深恶痛绝的大气污染行为。目前这一法规的效果已经显现。

  以往,在一些地方的治污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市民也要为好空气买单”的提法。乍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市民不仅是脏空气的受害者,许多时候也是脏空气的制造者与传播者,如排放汽车尾气、燃放烟花、焚烧秸秆等。但笼统地提“市民买单”,往往容易出现责权难以厘清,出了问题互相指责、推诿,不利于管控污染空气行为、震慑空气污染犯罪,也不利于对那些违规单位和个人实施“精准打击”。

  《条例》在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倡导市民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树立大气环境保护意识,践行低碳、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相关公益活动的同时,强化了政府责任,严格了监管,实施谁污染、谁买单;对污染空气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从制度层面避免了在治理空气污染问题上的“捣糨糊”。

  好日子要有好环境,好环境长出好日子。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让宁波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宁波,是一项长期目标。

  好空气,有时的确要靠老天给力扩散污染物,但更要靠人来努力缩减污染源、清除污染物。现在,有法律法规的制度设计保障,有相关部门的“雷霆治污”行动,有“一条心”的全民参与机制,也就意味着,宁波向“空气常新”、向更高水平的“美丽”迈出了“三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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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