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伟 通讯员 詹婷 实习生 陈超 昨天上午,宁波荣安实验中学校长冯艳从市编委办相关负责人手中接过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这意味着,在宁波启动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后,这所创建于2004年2月的非营利性全日制学校成了我市首家拥有事业单位“身份证”的民办学校。 “以后,我市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只要符合公益性、非营利性、有国有资产成分这三大特性,由教育行业管理部门实施初审,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通过的,都有机会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身份。”市编委办负责人说。 而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身份后,民办公益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享受到政策待遇,一样受到法律保护,从而解决民办学校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等的发展屏障。 国有资产成分的民办公益机构列入试点范围 在此之前,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民办公益类机构不管是纯民办的,还是有国有资产成分的,都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进行登记,由民政部门管理。 实施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后,有国有资产成分的民办公益机构被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统一登记管理”先在民办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公益服务机构中进行试点。“不少民办学校、医院的土地是通过划拨或其他公益用地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或多或少有国有资产的成分或支持。”该负责人说。 今年8月,市编委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出台了《宁波市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市本级确定了荣安实验中学为首家试点单位。 接下来,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应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在条件成熟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多方面和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那领到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后,民办学校究竟会得到哪些好处呢? 冯艳告诉记者,荣安实验中学在与公办学校的竞争中,处于天然的弱势:“在师资引进、生源质量上,民办学校无法跟公办学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发展遇到瓶颈。” 而从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试点成为事业单位法人后,荣安实验中学在多方面已经能和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了。 首先,教师享有与公办同类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学校的师资队伍将逐步得到更大程度的优化。此外,经规定流程后,公办学校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教师可以流动到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师资水平。 其次,学校还将享受政府对民办社会事业的扶持政策。根据规定,学校具有与公办事业单位平等的法人主体资格,在税费减免、用地用房保障、融资信贷、水电气等使用方面,享受公办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待遇。 调动社会力量办社会公益事业 对于主办此类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的出资人而言,这项改革措施的推出也是重大利好。 荣安集团董事长王久芳表示,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学校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在办学有结余的前提下,每三年可从累计的办学结余中提取一次经费用于奖励出资人,提取比例不得超过累计办学结余的10%。 与此同时,市编委办相关负责人也指出,这项改革措施也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社会公益事业,缓解财政支出和机构编制压力,倒逼公办事业单位加快改革等。“我们还通过建立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的事业风险金制度,有效避免民办事业单位歇业后成为‘烫手山芋’的情形出现。” 需要指出的是,非营利性全日制学校等民办机构在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身份后,不改变其原有性质,仍然保留民办机构原有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也就是说,今后荣安实验中学的招生办法将仍然沿用之前的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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