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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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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指示牌错误不能让市民埋单

  “雾霾爆表没预警”应追责

  家住中山市东升丽景名筑小区的梁先生11月3日吃了一张交通罚单,但是对于这次被罚他感觉到很委屈,原因是他按交警指示牌标注允许时段去停车,却收到了违停罚单。“难道我对这个指示牌理解错误?”怀着疑问的梁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而交警部门看过后,表示这的确是指示错误,梁先生可向所在镇区交警部门申诉取消罚单。11月7日《中山日报》

  

  停车的指示牌写得很清楚:“23:00至次日8:00禁停”,上面同时还提醒“禁停时间以外允许停车”。谁都会理解为禁停的时候是夜晚,可白天在这儿停车却遭遇了罚单。的确,一般情况下,多是白天禁停,可现在却弄出个夜晚禁停,虽然有违常理,但毕竟写得明白。只是没想到的是,市民按指示牌停车,竟然仍然“中枪”,让人哭笑不得。不可理解的是,明明交警的指示牌错了,但“埋单”的却是市民,市民要想取消罚单,还得要走申诉这条路。申诉之后罚单会被取消,但却需要时间,这同样也是一种“埋单”。

  我不知道“坑人”的指示牌以前“坑”了多少人?可能会有不少人吧。我不知道这位梁先生是否第一个提出疑问的人,但不管如何,这次交警应该是清楚了,那么就需要立马整改。其一,马上更换指示牌,以免再有市民掉入“陷阱”;其二,主动撤销错误的罚单,毕竟是交警有错在先。

  指示牌错误看似小事,但对于市民来说,一旦遇到了,却是最为纠结的事,极有可能许多事都被这个“错误”搅黄了。至少也会影响到市民的生活和心情。不让指示牌出现错误,或是出现错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并纠正,这同样考验着职能部门的管理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指示牌错误也是大事,因为事关市民的幸福指数。

  王军荣

  

  “雾霾爆表没预警”应追责

  2日起,环保部相继派出12个督查组奔赴重污染发生城市。现场检查发现,各地在应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大庆市实际重度和严重污染持续37个小时,其中“爆表”持续24个小时,应启动红色预警,但大庆市仅预测到一天重污染,实际启动了橙色预警。内蒙古通辽市近2天持续“爆表”,在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督促下,才启动蓝色预警。11月7日《新京报》

  

  在雾霾持续“爆表”的情况下,大庆等城市没有启动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应当说这背后存在政绩考虑。政府启动红色预警,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直接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当地经济指标数据。而且,启动红色预警等于宣告本地空气质量处于严重污染状态,间接承认环保工作没做好。

  当然,多个城市雾霾“爆表”没有启动红色预警,也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地方政府不负责任。按照制度设计,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启动什么级别的预警,要不要启动红色预警,主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雾霾监测预报数据决定。当气象部门的雾霾监测预报跟实际空气质量状况存在误差,没有预报准雾霾的严重程度,那么政府启动的预警级别就会低一点。

  另一方面,空气分级预警标准由城市自行决定,没有全国性标准,使得一些城市设置的空气分级预警标准过低。比如,按照哈尔滨市的规定,预测未来72小时持续出现严重污染(AQI>300)才会启动Ⅰ级预警(红色),北京市则在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的情况下才会启动红色预警(预警一级)。

  可见,破解“雾霾爆表没预警”现象,首先,必须完善大气防治的制度,空气重污染相应级别标准和应急预案需要顶层设计,实现全国“一盘棋”。其次,对“雾霾爆表没预警”行为进行问责,倒逼地方政府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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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